情侣恋爱相处时,为了平息矛盾争吵,一方有时会允诺给予对方金钱或者礼品。近日,岳阳汨罗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为争吵后立借条而产生的婚恋财产纠纷案件。
李女士与周先生曾系情侣关系。双方感情破裂后,李女士拿出一张载明“借款6万元”的借条及多笔转账记录起诉至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主张交往期间累计转账给周先生的9万元是借款,要求周先生偿还。
面对李女士的控告,周先生出示了多笔转账记录主张抵销,并称借条是两人恋爱期间争吵时,为平息矛盾所写。
案件一时间呈现出“各执一词、证据交错”的局面。
为此,承办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展开“三步式”证据剖析,通过双方提交的转账记录,理清金额并计算差额。
结合聊天记录及电话核实,确定了借条形成于李女士和周先生两人激烈争吵后,且无实际款项交付凭证,具有“情感补偿”性质。
因此,法官向双方阐明“民间借贷须具备借贷合意与交付事实”,指出单纯的转账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
经法官多日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周先生向李女士补偿2万元的和解协议。
对此,法官表示,情侣间的红包、代付等行为若无书面约定,通常视为赠予。因此,他建议,资金往来时通过聊天记录、备注等方式固定证据;同时,情侣间的借条必须反映真实借贷关系,若借条存在胁迫或情感补偿等非真实意思表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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