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8个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纠纷案件45758件,发出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指导令21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83次;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78份;办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28件,救助154人,发放救助金226.63万元。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坚介绍,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专业审判效能,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会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惩治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少年审判+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在离婚案件中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制度;对杀害、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严审快判,2024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2.5%,2025年以来同比下降15.56%;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全省法院稳步推进机构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少年法庭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及测评、回访帮教等特色司法制度的实际运用效果,持续创新少年司法制度,为未成年人打造“法治安全港”。
此外,全省法院做深做实涉未延伸保护,积极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坚持“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救助从“单一”向“多元”转变;司法智慧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2024年以来,全省法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送司法建议620余件;创新普法宣传,有效促进“化解矛盾”向“提前预防”延伸。
通气会上,湖南省高院同步发布8个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行为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杨某诉熊某甲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审查案,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线上限制出境措施——刘某乙诉刘某甲抚养费纠纷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