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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总第3253期 > 6 > 新闻内容
女子50万黄金不翼而飞,嫌犯竟是“最熟悉的人”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通讯员 何兴安 李智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黄金价格一路攀升,这让不少人眼红心热,更是催生了一些不法分子心中的歹念。最近,湘潭湘乡市的一户人家就因为黄金发生了一起保险柜盗窃案件。
“该案无论涉案金额还是案情特点,在近些年湘乡警方侦破的入室盗窃案中都具有代表性。”湘潭市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甘胜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最终,在湘乡市警方的全力侦查下,仅用13天就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为受害者挽回了损失。  

 放有黄金的保险柜被偷  

2月27日,湘乡市公安局接到昆仑桥办事处一名妇女报警,称家中保险柜被盗,内有价值近50万元的黄金首饰。
昆仑桥派出所和湘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也提供支援。根据现场勘察和监控录像,民警发现嫌疑人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头戴头盔,撬开屋后窗户护栏进入房间,随后离开,骑摩托车返回屋前,从侧门进入,约1分钟后抱着保险柜逃离现场,并将其绑在一辆黑色摩托车后座上。
“嫌疑人两次进入现场,说明其有备而来,对受害人家中情况比较熟悉。”甘胜平表示,监控未拍摄到嫌疑人面部特征,增加了案件侦破难度。
警方调阅大量监控后发现,嫌疑人驾驶摩托车绕行至城东,消失在某片待开发的荒地中。民警在荒地周边进行排查、走访、搜索,但未获得有效线索。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湘潭市、湘乡市两级公安刑侦部门的指导下,办案民警调整思路,将侦查重点放在嫌疑人使用的摩托车上。很快,民警发现案发前曾有人驾驶同款摩托车多次出现在受害人上班地点附近的新湘路街道某安置区。
经过比对分析,民警确定嫌疑人为居住在安置区的张某某,并发现其近期与李某某联系频繁。同时,警方还掌握到李某某在案发后曾向一家金行出售黄金首饰。更令人惊讶的是,李某某正是受害人的隔壁邻居。

 嫌疑人抓捕现场搜出大量黄金

原来,李某某和张某某都有盗窃前科,两人经常厮混在一起。在得知邻居把大量黄金首饰放在保险柜后,李某某便起了贼心。他详细观察掌握了受害人出行习惯,将其一一告知张某某。多方准备后,张某某趁着受害人上班时入室盗窃,把保险柜藏在附近的一座山上后离开。在警方现场勘查时,李某某还给张某某通风报信。
3月2日,张某某和李某某购买了工具来到藏匿地点,打开保险柜的一瞬间,张某某被里面众多的黄金首饰吓了一跳,慌乱地抓了一把首饰给李某某让其去销赃。李某某销赃得来了8万元,把其中的5万元分给了张某某。
拿着剩下的黄金首饰和5万元,张某某坐立不安,他把钱藏在了自家屋顶,带着黄金首饰和铺盖逃窜到了野外。
坐实张某某的嫌疑后,办案民警着手抓捕。但张某某的反侦查意识非常强,警方很难掌握他的固定行踪,只能一边拜托社区工作人员动员其自首,一边跟踪蹲守。
“3月12日,我们得到线索张某某曾骑另外一辆摩托车到了黄金大道附近的一个区域。”甘胜平介绍,众人赶到现场后,发现摩托车停在一座小山丘下,张某某却不见踪影。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在附近山头蹲守监视。直到下午5点左右,张某某下山准备骑摩托车离开时落网。
民警当场从张某某的口袋里共搜出336克黄金首饰。
归案后,张某某和李某某对两人合伙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链接   
家遇盗窃,当心“贼喊捉贼”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近年来,因邻居“里应外合”而发生的室内盗窃案件也经常发生。
2024年4月16日,衡阳衡南咸塘派出所与刑侦大队联合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嫌疑人肖某某交代,隔壁邻居常年在外做生意,家中经常无人居住,而自己最近手头拮据,又想不劳而获,就萌生了盗窃的想法。
2024年3月15日深夜12点,趁着深夜,肖某某借助木楼梯从自家侧面通过邻居家未关的窗户爬了进去,在搜寻一圈发现保险柜及钥匙后,顺势将内里存放的20600元现金及价值3万余元的黄金首饰悉数盗走,继而通过黄金回收人员谢某进行销赃,共收获非法所得34600元,全部用于日常开支及娱乐消遣。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谢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24年8月,益阳市资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当时,三益街某小区的刘娭毑年纪大了,日常生活时常需要有人帮忙,而租住在隔壁的岳阳小伙刘某经常主动上前帮忙。谁也没有想到,刘某这看似友好的举动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阴谋。
2024年8月4日上午11时许,趁着刘娭毑在卧室睡觉且没有关门的机会,刘某偷偷地溜进了刘娭毑的房间偷走了一个包。到了下午4点左右,刘娭毑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十分着急,因为包里有不少现金财物。而此时的刘某却假惺惺地表现得十分热心,还主动提出要帮刘娭毑报警。
最终,资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查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时,发现了刘某的异常举动。民警迅速联系了环卫工人,对该小区运走的垃圾进行清理,结果在刘某丢弃的垃圾里找到了刘娭毑丢失的包。就这样,刘某贼喊捉贼的把戏瞬间被戳穿。  

 ■提醒
警惕“身边人”盗窃,守护财产安全


在此类案件里,犯罪分子利用熟悉环境、信任关系等便利,针对保险柜、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实施盗窃,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为防范此类犯罪,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3000元至1万元以上)、巨大(3万至10万元以上)、特别巨大(30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邻居伙同他人作案、多次盗窃或入户盗窃,刑罚将更严厉。
公安民警提醒,一旦发现被盗,应立即报警,保护现场证据(如监控录像、门窗痕迹),配合警方调查。同时,可通过保险理赔减少损失,并注意保留与嫌疑人往来的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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