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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小学生扫码添加“明星QQ”被骗90余万元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周凌如)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7月18日通报了一起小学生被“明星”诈骗案。
11岁的小雨是长沙的一名小学生。假期期间,小雨在家玩手机时,在某社交平台刷到一条内容是一张二维码图片的短视频,视频配字“扫码添加某明星QQ”,出于对该明星的喜爱,小雨便扫码添加了对方账号。
然而,对方却自称该明星的律师,且以明星隐私泄露为由,要求小雨配合调查。
记者从雨花区有关部门获悉,这名“刘律师”要求小雨加另一个QQ号配合调查,甚至威胁:“删了也没用,我还是会找过来,而且要将你的父母拘传至公安机关。”
这番威胁让年幼的小雨心中害怕。小雨告诉对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并按照对方要求,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或回到自己卧室接听“刘律师”的QQ通话。
“对方是一个中年男人,他问了我一些关于某某明星的问题,说要调查该明星的隐私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小雨称,一开始,“刘律师”通过询问小雨该明星相关的问题让其放松警惕,后又让小雨添加“林经理”QQ好友,并组建了QQ群。
“林经理”在QQ群中称需要小雨妈妈银行卡里的钱,经他们的账户过一遍,以洗清小雨泄露该明星隐私的嫌疑,在操作完成后,钱会回到小雨妈妈的银行卡中。
小雨称:“林经理要我打开自己手机的前置摄像头,对着我妈妈手机的各个手机银行App个人信息主页和密码等进行拍摄,我按照他们说的做了。对方登记了这些手机银行的密码发到了QQ群里,并指导我向他们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
小雨说,当时父母都没在身边。“林经理也说,不要让我妈妈知道这件事。”10小时内,小雨陆续向对方转账92万余元,随后被小雨妈妈发现,遂报警。
据长沙市雨花区法院通报,经查实,从小雨妈妈银行卡转出的款项中,有50万元进入了被告人张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并被用来购买理财产品再转卖,张某某作为转移犯罪资金的下游犯罪实施者,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小雨被诈骗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中查实的上游犯罪是大家熟知的“加明星QQ好友”网络诈骗。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人员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银行卡用于收取赃款,并用所接收的资金购入理财产品后转卖出去。
法官提醒,追星族在青少年群体中并不少见,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青少年反诈意识较为薄弱、出于对明星的喜爱容易放松警惕等,以添加明星好友、维护明星权益为噱头引导未成年人上钩,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社会经验缺乏,编造理由威胁甚至恐吓,一步步实施诈骗。青少年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反诈意识,在上网过程中提升辨别能力,尤其在涉及财物或被他人威胁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告知父母,避免被他人控制;家长要对孩子进行普法教育,并注意孩子使用手机、电话卡、银行卡等情况,不要轻易告知孩子手机支付密码、银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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