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张某、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在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湖南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张某和前夫王某于2008年结婚,2012年生育一子。因生活琐事,夫妻二人感情逐渐破裂,并从2018年起开始分居至今。随后,孩子一直跟随张某生活。2024年,原告张某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王某离婚,并要求由自己抚养儿子,由王某承担抚养费。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现状、子女抚养等情况后,承办法官调解双方离婚并妥善处理财产。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承办法官在庭上向张某与王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提示张某与王某要当好合格家长,多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不把孩子当作父母发泄、转移负面情绪的对象,尽力避免因离婚纠纷对他产生不利影响。
天心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泽春介绍,此次向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是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于4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等纠纷案件中,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这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不仅仅是法院向父母给出如何关爱孩子的建议,也是法院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重要举措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