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5190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298份,办理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21件,救助742人,发放救助金1757.4万元。
“全省法院秉持‘人为本、和为贵、家本位’的审判理念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全方位撑起‘半边天’,当好‘护苗人’。”湖南省高院副院长曾东楼介绍,全省法院深化“治愈式”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三员”队伍,助推家事纠纷源头疏导化解。2023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20852件,调撤率达60.53%。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与省妇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了解到,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湖南高院加大重点领域保护力度,大力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湖南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预防和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湖南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效率的指导意见》,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家庭教育方面,全省法院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0余份,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郴州北湖区法院发出全省首例涉刑事《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建立起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