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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提示:网购药品时关注两个资质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唐天喜)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四批),包括李某通过快手、微信无证经营药品案,快团团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郭某某通过微信销售假药案,黄某某通过微博、微信销售假药案,拼多多、微信入驻商户生产、销售假药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提示,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请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此外,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部分产品宣称能治疗多种疑难杂症,或者含有“药到病除”等绝对化用语的,或者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信息的,请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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