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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总第3083期 > 5 > 新闻内容
当法治邂逅非遗,湘妹子有何新意+心意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周雅婷 江昌法 实习生 胡婉柔 通讯员 龚静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
“小马灯”普法!她们以侗歌咏法
“红军远征难,自此处处有‘通道’。法治政策赖(侗语:好),家富国更强……”在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皇都侗文化村、芋头古侗寨,“小马灯”普法志愿者服务小分队负责人龚静和队员们在一旁,侗族群众自编自演的法治歌舞在不停地传唱。
 龚静告诉记者,“小马灯”普法志愿者服务小分队大多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组成,此外,还有一条特别的标准——会说侗话、会唱侗歌。
 “许多侗族群众特别喜欢唱侗歌,在志愿者宣讲完法律知识后,他们还会用传统的曲调,即兴开始编词,这种情况特别常见,有时志愿者也会跟着一起唱。”伴随着侗笛、芦笙、琵琶歌,一身身“司法行政蓝”奔走在侗寨、鼓楼、风雨桥,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等形式,一边和歌,一边普法。
 最热闹的一次当属今年4月的“大戊梁”歌会,“那一次连临县、临市的游客都慕名而来。”龚静和队员们准备了法治书籍、竹编,和侗族同胞们一起即兴编词、唱侗歌、打快板。
 用侗话唱出的快板词,生动活泼。“把一章章难记的法律知识变得顺嘴,有传唱度,潜移默化地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活动最后,在侗族“合拢宴”上,志愿者们与游客一起举起由司法行政部门制作的“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纸杯,跳唱“多嘎多耶”,“彻底把这次活动带入了高潮”。
 “近年来,通道县司法局带领我们小分队借助非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以侗族芦笙节、侗戏、侗族琵琶歌为载体,已经进行了上百场的法治宣传活动。”龚静说,侗族同胞和歌时,台下经常是人山人海,大家在感受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的同时,法治理念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传播,营造了深厚的法治氛围。
 
永州市江永县
“百灵鸟”普法!用女书传递法治梦
“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前行护成长,校纪校规要遵守,学海无涯路畅通……”婉转的唱腔,柔美的舞蹈,伴随着娓娓道来的、用女书唱成的法律法规知识,这是江永县“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与女书传承人胡欣合作创作的《女书魂·法治梦》。
 “江永县非遗文化底蕴深厚,民俗传统节日多,和普法相结合,既能吸引更多人参与,也是对非遗、民俗文化的一种创新性传承。”永州市江永县司法局普法股干部、“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负责人何恬介绍,“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由当地的非遗文化传承人、民俗文化传承人、“瑶胞”普法志愿者等共同组成,以“女书”非遗文化、“赶鸟节”“洗泥节”“盘王节”等民俗文化为载体,持续开展百场法治宣讲活动。
 “我们已经开展了十几场‘非遗+普法’的活动,参与人次早已上万。不过其中,要属和‘女书’相关的活动最吸引人。”何恬回忆,今年4月,在江永县女书园进行的一场活动,就得到了不少游客的点赞。
 “我们和园内的非遗传承人合作,由她们先带大家进行女书文化的体验,引领大家学习吟唱女书作品中《四字女经》《训女词》中蕴涵‘法治元素’的歌谣,再由我们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资料。”
 一套流程下来,来来往往的游客大多停下了脚步。“你们这个活动有意思,游玩还能让大家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再也不觉得知识枯燥了!”何恬告诉记者,一位永州市的游客刚好是法律从业者,他手拿用女书文字书写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何恬竖起了大拇指。
 为了扩大影响力,“百灵鸟”普法和女书的融合还衍生出了一套固定“巡演”的节目《女书魂·法治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热点话题,用女书书写,用女声诵读、吟唱,由女书传人表演。
 节目是由江永县司法局、“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和女书非遗文化传承人胡欣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共同创作出来的。“县司法局的领导还专门几次前往源口瑶族乡清溪瑶寨采风,学习瑶寨传统的育儿经,创作出汉语版本的节目剧本。再请女书传承人翻译、录制。”2023年6月10日,《女书魂·法治梦》在“‘湘’遇非遗·法治同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展演上展出。“此后,我们的节目还在邵阳、郴州、永州等多地巡演,视频浏览量高达577.7万。”
 “我们希望让法治基因在‘女书’中活起来。下一步,我们打算和非遗传承人合作,用女书制作一些普法的周边产品,如扇子、牛角梳等,还希望让我们的女书普法节目走遍湖南。”等待何恬和“百灵鸟”普法宣传分队的将是更大、更宽广的舞台。
 
声音>>
湖南省司法厅:“法治+非遗”
闯出普法宣传新路径
“近年来,我们一直推动全省各市州在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农村普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周、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中,用非遗节目(产品)的形式去普法。”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直以来,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普法办致力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各地积极开展法治进非遗活动,探索法治与非遗的融合。
“‘法治+非遗’闯出了一条普法宣传新路径,不仅让非遗更‘活’,也让法治宣传更‘火’。”在各地广泛开展法治进“非遗”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省司法厅、湖南省普法办还在全省开展了“湘遇非遗·法治同行”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全省共有150余名非遗传承人精心创作,涌现了湘绣、苗画、铜官窑陶瓷、踏虎凿花等一大批优秀的非遗法治文化作品,获得了不少网友的点赞和好评,“法治+非遗”单篇视频突破500万浏览量的就有3个。
“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不仅激发了蕴藏在以非遗传承人为代表的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形成普法工作强大合力,还使普法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发展,讲好法治非遗故事,传播优秀湖湘文化。
湖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田自成介绍,近年来,湖南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抓手,作为满足群众法治需求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法治力量。
 
专家>>
推动“非遗+法治” 在现代社会中融合发展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易玲
法治和非遗的有机结合,不仅能够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促进非遗与现代社会的融合,同时也为法治的传播与弘扬开拓了新的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方面,法治护航非遗的保护与传承。非遗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深厚文化底蕴的体现。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着传承困难、生存环境恶化等挑战和难题。而将法治和非遗相结合,通过举办一系列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能够充分挖掘利用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而使更多的人了解非遗,欣赏其价值,激发起全社会对非遗的保护意识。
另一方面,非遗助力法治的传播与弘扬。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普通的社会公众来说,法治的概念往往显得抽象而遥远。通过将法治和非遗相结合,可以将法治理念融入更丰富多彩、生动直观的非遗作品之中,使抽象的法治精神具象化、生活化、大众化,并随着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而一同发展,进而为非遗传承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持。
与此同时,在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尊重非遗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利益以及注重法治理念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等。
总体而言,法治和非遗的有机结合,为法治建设和非遗的保护传承提供了一种新思路。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地研究和探索,从而全面、深入地推动法治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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