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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8月17日> > 总第3071期 > 7 > 新闻内容
妹妹寻兄80余天:哥哥去哪儿了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8月15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街道,李西梅抱着一大堆资料从派出所走出——62岁的哥哥“不见了”,她要报警。
过去的80余天时间,李西梅都在寻人。今年5月,她接到哥哥李西强打来的电话,称自己被两个子女送入了长沙的一家医院,而这家医院的病房住的都是精神病患者。
为了寻找哥哥李西强,李西梅多次往返张家界和长沙两地,可如今,她不知哥哥去哪儿了。
“希望哥哥能够尽快回家。”近日,李西梅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求助,她想尽快弄清楚,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一个求救电话
5月26日,李西梅突然接到了来自外甥女的电话,称舅舅李西强的邻居打电话报信“看到李西强被一伙人带上了面包车,手上、衣服上都有血迹”。随后,她也接到了李西强打来的求救电话——“他说自己被两个孩子送到了精神病院,让我快点救他出去!”李西梅回忆。
挂掉电话后,李西梅赶紧和其他家人及邻居联系,询问情况。
“邻居说,事发前,两个子女李智、李笑更换了家里的门锁,要把哥哥赶出去。”李西梅说,无法进家门的李西强砸烂了门锁,还将家中的家具全砸掉,“这一幕被李智拍下视频,作为患有精神疾病的证据,随后把他送到了当地的一家精神病院”。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李西梅说,2022年,李西强因病接受了开颅手术,尽管手术很成功,但他还是留下了后遗症,需要长期服药。
而在手术之前,李西强和两个孩子的关系不错,他不仅帮李智解决了工作的问题,2020年,李笑和李智还分别从李西强那里借到了88万元和40万元。
这场手术后,李西强的积蓄所剩无几。为此,他多次提出,要两个孩子还钱,并商量好他以后的赡养问题。
5月25日,李西强再一次将李智和李笑夫妇叫来家中,召开家庭会议。其间,李西强表示自己现在资金紧张,希望子女能够偿还部分借款,但子女无钱偿还,最终不欢而散。
而就在这场家庭调解会的第二天,李西强就被人带走了,出现了的开篇一幕。
 
一次视频通话
“经过检查后,因未能确诊精神病,医院拒绝收治他。”李西梅说,她事后从该医院了解到,由于患者家属要求复诊,6月2日,医生便帮忙联系了一家在长沙的上级医院。
得知李西强被送到长沙,李西梅也紧跟了过来。但想去医院探视,先得证明自己是家属。为此,李西梅回老家派出所开具了兄妹证明。可当表明想要接走患者后,医生告知:“只有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才有这个权限,谁送来的谁接走。”
其间,李西梅也多次联系李智、李笑,但对方拒绝沟通,“他们说要沟通就联系律师”。
沟通未果,见不到李西强的李西梅也只能求助律师。7月26日,李西梅找到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哥哥的合法权益。
“由于需要哥哥授权委托我作为代理人与律师沟通,我们征求医院同意,与哥哥打了一次视频电话。”李西梅说,视频中,李西强多次强调自己没病,但如今每天需要吃药。视频仅仅聊了6分钟,便挂掉了。
“我要离开这里。”——这是李西强在视频里反复强调的一句话。
视频通话中,李西梅得知,住院期间,李西强曾手写了一封《申诉书》。8月1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律师提供的材料中看到,李西强在《申诉书》中提到:“因与子女的家庭经济纠纷,我被儿子、女儿会同他人强行送往医院……完全不顾我精神状态正常的事实,控制我的自由,强行喂我用药……”
此后,因律师介入,李西梅多次给李西强带去生活用品,但每次都只能隔着医院铁门,见上一面。
 
哥哥去哪了
8月12日,李西强通过医院座机给定居长沙的老同学打电话,希望对方送点家常饭菜。电话中,他提到一个细节:“医院让子女在8月14日送我去北京鉴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为何要鉴定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李西梅的代理律师曹远泽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早在7月底,李智和李笑就曾向当地法院申请将李西强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判定成功,李智则会成为李西强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处理李西强的个人事务。
挂掉电话后,老同学给李西梅打电话告知情况。
“8月14日,我给法院打电话确认是不是法院安排的鉴定。”李西梅说,法院否认后,她又赶紧跟医院联系要求与李西强通话,“医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早在一周前,就要求李西强办理出院,他已符合出院条件。但子女直到8月14日才把人接走”。
此后,李西强一直没有打电话给李西梅,李西梅也断了与哥哥的联系。
无奈之下,8月15日,她在律师协助下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寻人,但因为不是直系家属,警方不予立案。
“我现在很担心他,就想快点找到人,弄清楚到底怎么回事。”李西梅说。
8月15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电话联系了李智、李笑。得知记者身份后,李笑直接挂断电话;李智则表示,李西强正接受正常的医疗救治,如果有其他疑问,可以通过他的律师进行沟通。
 
(为保护隐私,文中除律师外,当事人皆为化名)
 
律师说法>>
子女拒绝沟通、妹妹没有权限、旁人无法干涉……李西强的现状该如何改变?8月16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咨询了两位律师。
 
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很关键
“如果李西梅的说法属实,李西强的人身自由权益已受到了严重侵害。”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远泽介绍,认定一位自然人属于精神病人,会对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权产生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其监护人可以对其人身自由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所以其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如果家属采取伪造相关材料的方式将当事人送至医院,而医院也在没有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将当事人认定为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医疗,家属及医院则需要为其侵犯行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书。
 
可主张子女侵犯人身自由权
“在本案中,如果在医院确定当事人不需要入院治疗的情况下,家属仍然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他们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湖南楚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波杰认为,如果法院将当事人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家属可能会被认定为其法定监护人,可以对当事人采取一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如果当事人经过鉴定后,没有精神障碍,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朱波杰建议,当事人及其妹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到医院就诊,或者到鉴定机构做一个鉴定,确定自身的精神状况;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其子女与医院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权,请求二者对其进行赔偿;第三,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村委会等部门寻求帮助;第四,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应当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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