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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翻译进法庭,帮聋哑人打一场无声官司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邵阳武冈市人民法院内,肃穆的法庭,熠熠生辉的国徽下,在法官的两边分别坐着原告、被告及他们的代理律师。这次开庭,没有嘈杂的争吵声,只见原告和被告挥舞着手势动作。而他们中间,还有一个醒目的角色,她要将原告、被告的手势,用口语传达给法官。
近年来,随着我国司法领域对残障人士诉讼权利的保护措施逐步完善,全国各地法院不仅在硬件设施上进行了改造,搭建了无障碍法庭,智慧法院的建设也方便了残障人士网上立案、电子送达。
无障碍法庭备受关注,这无形中带火了一份“新兼职”——法庭手语翻译,他们被允许加入庭审,穿梭于原告、被告和法官之间,在立案、送达、开庭等多阶段满足了残障人士的司法需求。
一份兼职见证了哪些司法改革?又是哪些人在挑战这份工作?6月12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走进省内两家法院,记录湖南无障碍法庭上的新故事。
 
一架连接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桥梁
“我会经常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看全国关于残疾人的官司进展。”一份兼职将向旭再一次与聋哑人捆绑在一起。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显示——2021年,有关残疾人的纠纷官司286例,湖南24例;2022年,有关残疾人的纠纷官司87例,湖南15例;2023年1—6月,有关残疾人的纠纷官司64例,湖南5例……
在今年湖南无障碍法庭审判的5例纠纷官司中,向旭就贡献了不小力量。作为手语翻译,她让法官和当事人的沟通更加顺畅。
向旭的本职工作是邵阳武冈市特殊教育学校启音部的数学老师,她的日常工作是帮助听障孩子接受教育,手语便是她和孩子们沟通的重要方式。
2007年,武冈市人民法院向学校发来协助函,希望学校委派一名特教老师上法庭,协助案件审理。向旭是学校推荐的人选,而这一次,也是她人生中第一次“进法庭”。
向旭还记得当年审理的是一起盗窃案。被告是一名聋哑人,迫于生计,成为一名惯偷。法庭现场,让她最为难的地方在于要如何将被告人的心理状态用口语表达给法官——面对文化水平较差的当事人,沟通变得异常艰难,这次家庭用了一个上午。
“在真实的手语语言世界里,没有标准答案。手语就像万花筒,绝不存在唯一一种手势。”向旭说,在严肃的法庭,无差错地进行翻译太不容易。
向旭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对于聋哑人来说,从被捕、讯问、起诉到审判,不管是在法律诉讼的哪一个环节里,手语翻译都是他们理解他人与表达自我唯一的传声筒。而作为一名法庭手语翻译,向旭有三座难以跨越的大山——不同文化程度的聋哑人使用手语的差异性、大量书面语与法律术语的翻译难度、聋哑人复杂特殊的心理状态。
为了更懂法,向旭只能加强与法院工作人员的联系。而努力是有成效的,多年后,当她再次上法庭翻译,得到了当事人和家属的认可。
2022年的一场聋哑人离婚案件,让向旭印象深刻。
小芳(化名)与小亮(化名)都是聋哑人,两人于2019年登记结婚,生下了健康的女儿。因为在语言交流上存在障碍,双方及家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夫妻两人开始分居。2022年年初,小芳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武冈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这是多年以来,我第一次参与的离婚案件的审判。”为了能够准确翻译夫妻俩的手语,当一方“发言”时,向旭就要走到身旁,仔细盯着对方的手势。为了准确理解当事人的想法,审判员的一个问题往往要分成好几个小问题来问,等到二人回答完毕,她得到当事人的确认信息后,才会再将其意思准确地翻译给法官。
向旭说,这场官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武冈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特殊离婚纠纷案,涉及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为此,法官向小芳和小亮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针对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可如何让当事人完全理解法律文书内容?
向旭只能把书记员记录下来的文字给当事人看,当对方看不懂时,她又将文字内容转换为更加简单易懂的手势,配上表情进行情景演绎。
 

 
和向旭一样,朱卫是岳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一名教师,同时也是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指定的手语翻译之一。
朱卫第一次上法庭当翻译是在10余年前。还在学校上课的朱卫接到通知,要协助警方对聋哑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就这样,我从协助警方进行手语翻译,慢慢到协助法庭审判。”朱卫坦言,和在公安局协助审讯不同,法庭翻译过程心情相对轻松一些,但难度也更大。
2012年,一位公交车司机报案,称公交上出现了盗窃团伙。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盗窃团伙抓捕归案,结果这个团伙的3名成员都是聋哑人——为此,警方求助朱卫协助审讯。
原以为只是一个简单的小团伙,没想到,岳阳市警方经过审讯,发现三人分工明确,之后,警方还顺藤摸瓜,抓捕了分布在其他城市作案的团伙成员,“前后共有14人,都是聋哑人”。
从这个盗窃团伙落网,一直到开庭审判,朱卫全程参与翻译。他记得,这群人来自不同城市,年纪最小的成员仅13岁。朱卫说,站在法庭上,这群嫌疑人的表情都是呆滞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要面临怎样的结果。
聋哑人朱卫说,在实际翻译过程中,很多聋哑人是完全没有文化基础的,如何用自然手语来表达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是法庭翻译最大困难。比如最常见的解释罪名,“该嫌疑人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这些专业名词,对手语翻译来说,要花很长时间一点点地跟嫌疑人解释清楚,“等于是把法言法语用具体形象的事件再来补充说明,这样才能让他们明白”。
朱卫协助的更多是刑事案件,在每次开庭前,他都要和法院的工作人员提前沟通,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听障程度、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
如今,除了法庭翻译工作外,朱卫还会利用业余时间为法官教学——他举了一个例子,“在口语中,‘OK’是好的意思,但是在手语中,这个手势可能代表着上厕所。”因此,每次开庭前,他会建议法官不要出现这个手势,以免引起听障当事人的误会。
而在庭审过程中,朱卫不仅要接受来自家属的监督,有时也会受到当事人的质疑。
一次开庭,朱卫发现,每当自己翻译当事人的手语时,当事人总会向旁听席望去。后来他了解到,为了防止手语翻译的翻译内容对本人不利,有些细心的当事人会特意邀请另外的手语翻译旁听。
而更多的时候,当事人在朱卫翻译时,会紧紧盯着法官的表情,根据法官的情绪来判断自己的“心里话”是否被翻译准确。
“做法庭手语翻译需要不断去学习,每一个案例都是新鲜的,需要从头到尾去学习。”朱卫说,“千万不能依赖以前的经验,就这样躺在功劳簿里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新的问题总是会出现,需要不断成长。”
朱卫告诉记者,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聋哑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他们有些人可能连犯罪或是审判的意义都不太了解。因此,法庭上的手语翻译往往需要“多做一步”——除了单纯的翻译,还要去给他们普法,去传达法律的威慑性,去警示他们犯罪后的恶劣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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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无障碍法庭”,省高院出台多项措施
“这是一份很飒的兼职!”在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采访中,两位法庭手语翻译官都有这样的感叹。而“手语翻译进法庭”之举,也见证了中国司法的进步以及各地法院的创新改革。
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了解到,目前,省内各级法院在处理听障人士案件时,会根据自有情况判断是否聘请手语翻译协助审案。而无障碍法庭的建设,远不止“手语翻译进法庭”。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残疾群体主要可分为肢体障碍、听力障碍、语言障碍、视力障碍及智力障碍者,他们在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可分为:信息获取、表达的障碍,以及物理设施环境上的障碍。除了打造“无障碍法庭”外,省高院在全省法院集中推出10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其中涵盖“各地法院在诉讼服务场所建设无障碍通道”“法官主动到诉讼服务场所会见当事人”“就地开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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