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社妇联到市妇联,吴庭菊在不同的岗位上竭尽全力为妇女们做实事,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鼓励妇女群众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平台。近日,吴庭菊接受了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的采访,回顾自己20余年妇联工作的点点滴滴,讲述做好妇女工作的“秘籍”。
人物简历
吴庭菊,1959年出生,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人,1979年至1981年担任通道县双江公社妇女主任;1983年至1990年担任通道县委常委、妇联主任;1990年至1995年担任通道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5年至1998年担任怀化地区(现怀化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1998年至2003年任怀化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2003年至2009年担任怀化市委党校校长;2009年至2013年担任怀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013年至2015年担任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现已退休。
公社妇女主任定期开会
她将家暴事件当典型通报
1979年,怀化地区通道侗族自治县播阳公社20岁的吴庭菊通过选拔,成为了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公社的妇女主任,就此和妇联组织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时公社的中心工作以发展经济为重。”作为一名公社干部,吴庭菊和其他人一样,被安排到双江公社马家坝大队驻村,“一待就是十天半个月,吃住都在村民家里,睡的是木地板,吃的是粗茶淡饭,和群众处成了一家人”。每天,吴庭菊还要和村民们一起,到地里干活,“这样可以更好地掌握公社稻田、林木、畜牧养殖等生产资料,做到心中有数”。
而作为一名妇女主任,吴庭菊还要平衡好公社中心工作和妇女工作,不仅要清楚公社妇女的情况,鼓励妇女们参与到经济建设工作中,“真正发挥出妇女‘半边天’的作用”,还要熟悉困难妇女情况,及时给予帮助。于是,她和各大队妇女主任们约定好,每个月定期开展一次会议,汇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
一次,在妇女主任会议上,一名大队妇女主任向吴庭菊求助,村子里一户人家的丈夫动手打了妻子,“全大队都知道了”。忙完手上的工作后,第二天下午,吴庭菊立即前往家暴事件所在的大队,“一边走一边问”,到了傍晚,终于摸索着到了目的地。
当天晚上,吴庭菊留宿在大队妇女主任家中,她趁机向前来串门的妇女打听家暴当事人的情况。大队妇女主任悄悄扯了扯吴庭菊的袖子,希望她不要张扬,“因为当时在很多人眼里,家暴只是家庭纠纷”。
第二天,吴庭菊找到了当事人,询问到了前因后果,原来,是男方怀疑妻子出轨,动手打了妻子。了解到双方都不想离婚,吴庭菊就开始做工作,“那个时候比较简单,谁有错,我就批评谁,直到他意识到错误,并承诺不再犯为止”。
在吴庭菊的教育下,男方愧疚地向女方道了歉,两人和好。此后,这一对夫妻碰到吴庭菊,就会主动打招呼,“这件事后,他们很少发生争吵”。
这起家暴事件也被吴庭菊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公社通报,“让大家知道,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纠纷”。
维护外嫁女土地权益
她“接地气”的提议得到支持
1981年,吴庭菊到省委党校学习,毕业后,留校担任教员。1983年政府机构改革,吴庭菊回到通道县,担任县委常委、县妇联主任,“县妇联的工作重点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妇女工作,这要求妇联主任要更加专业”。
一次,一个妈妈带着女儿来到县妇联,向吴庭菊求助。原来,女孩被熟人性侵。得知这件事情,吴庭菊立马带着这对母女前往医院检查,同时联系了公安部门,“民警们反应非常迅速,控制了嫌疑人”。很快,嫌疑人被判刑。
“这个妈妈的行为在当年,非常罕见且不容易。”吴庭菊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不仅是性侵案件,大部分妇女群众秉持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愿意向妇联或者公安机关求助,因此,在下乡过程中,吴庭菊和县妇联的同事们还要不断地向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及相关法律。
上世纪90年代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相关文件,调整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当时是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但这一做法并不符合以侗族人口为主的通道县的情况。”吴庭菊解释,“侗族的婚姻习俗有着‘三年上、五年下’的说法”,意思是指夫妻结婚后,三年到五年之内,女方可以住在娘家,也可以夫家、娘家轮流住。
鉴于这一习俗,部分村庄认为,“嫁出去的妇女都不参与土地的承包”。为此,吴庭菊经常在各村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划分责任田,讨论外嫁女是否拥有土地权益这一问题。因为总是召开会议,村民们给吴庭菊取了一个外号,称呼她为“嗓门大的人”。
见土地承包工作迟迟没有推动,吴庭菊大胆地向县领导提出,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出嫁女婚后三年内应该在娘家享有土地权益,三年后应在夫家享有土地权益,“既落实好了中央的政策,又符合通道当地的实际情况”。
吴庭菊的这一提议得到了县领导的支持,很快在通道县坪坦乡等地率先实施。见这一做法确实有效果,不少乡镇纷纷效仿。“妇女群众对县妇联的印象很好,她们知道,我们会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她是怀化市首任妇联主席
建立女干部人才档案库
因为工作优秀,1995年,担任通道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吴庭菊被调任至怀化地区(现怀化市)担任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一到地区妇联,吴庭菊马上就接手了维权工作,并接下了代表妇联开设幼儿园的任务。
在此之前,湖南省妇联下发相关文件,鼓励各地妇联积极发展实体经济,为此,怀化地区妇联一直想要在中心市场附近创办一所幼儿园,方便市场内的适龄儿童上学,但迟迟未能动工。
到地区妇联报到的第二天,吴庭菊就带上少儿部的同事前往中心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内孩子们的情况,查看有多少适龄儿童。
“当时手上并没有太多建设资金”,于是吴庭菊一边解决幼儿园的基础建设,一边和少儿部的部长开展招生工作。在吴庭菊的推动下,1995年9月1日,中心市场幼儿园正式开园,市场内的100多个学生顺利入园读书。
随后,在地区妇联的支持下,吴庭菊又创办了家政服务公司,为不少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也解决了不少家庭的后顾之忧。
1998年,怀化地区撤销,改设地级怀化市,吴庭菊担任市妇联第一任党组书记、主席。
在吴庭菊担任市妇联主席期间,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她都会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机关的女领导干部聚集在一起,举办座谈活动,彼此之间交流心得、学习经验,“这大大增强了女领导干部的凝聚力”。
为了给女干部们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吴庭菊搜集来了全市的女领导干部档案,在电脑中建立了一个“怀化市女领导干部人才档案库”。
得益于此,每当组织部门需要选拔领导干部的任职人选时,吴庭菊就提供推荐名单,“大部分推荐的女干部都获得了更大的发展舞台”。
“依靠组织、依靠团队、依靠群众,是搞好妇女工作的关键。”回想起近20年的妇联工作生涯,吴庭菊说,妇联工作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做实事,在这过程中,要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敢于创新,为基层妇女群众发声,维护好她们的合法权益,凝聚优秀女性,为她们提供更大发展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