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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主妇联成立:湘妹子有了温暖“娘家”
新闻作者:整理: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彭敏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编者按:1953年,湖南省民主妇联正式成立;2023年,湖南省妇联成立70周年。
为全面展现党领导下的湖南妇女工作取得的辉煌成就,回顾湖南妇联组织发展的光辉岁月,激励新时代妇联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湖南省妇联、今日女报/凤网融媒体中心推出“七十芳华正青春——湖南省妇联成立70周年”专栏报道及VR云展厅,全景式、多维度、立体化讲述湖南省妇联70年发展历程,生动展现一代又一代妇联人用丹心和汗水浇灌妇女事业之树,书写无限忠诚、接续奋斗的壮丽篇章。

【大事记】
194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任命董纯为中共湖南省妇委书记。11月18日,中共湖南省委组建湖南妇女工作委员会。
1950年5月29日至31日,召开了湖南省妇女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省妇委会和省民主妇联筹委会经过近3年的工作,在1953年2月20日至24日召开湖南省首届妇女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7年,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湖南省妇女联合会,是为带领全省妇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唯一全省性妇女组织。

【故事汇】
1953年2月20日,湖南省首届妇女代表大会的1500多名女性代表在长沙开会。在这次妇女代表大会上,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前身)正式成立。这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

妇联积极发动劳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
1949年8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的先头部队渡过浏阳河,从小吴门开进长沙城。
同一天,湖南和平解放。中共湖南省委立即着手成立湖南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1949年8月20日, 中共中央任命董纯为中共湖南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 (简称妇委会) 书记。11月18日, 中共湖南省委决定任命郑琳、程宜萍、方见明、邹德心、贾连、纪钧为省妇委委员,同时充实了省妇委工作人员。
1950年5月29日至31日,湖南省第一次妇女代表会议召开,170名妇女代表参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推举董纯为筹委会主任,易湘苏、唐棣华、周之中为副主任(1952年1月,省委任命薛瑞为副主任)。会议通过了《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暂行组织章程》。
同年10月,中共湖南省委提出当前农村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发动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争取土地改革运动的胜利完成。该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湖南省妇联组织坚持以生产为中心,积极发动劳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提高妇女群众的觉悟,使妇女成为土地的主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支持抗美援朝;大量培养有能力的妇女干部参加各方面的工作,促进妇女参政,取得了显著成效。

成立民主妇联,有了温暖“娘家”
1953年2月20至24日,湖南省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在长沙召开。
省民主妇联筹委会副主任易湘苏致开幕词,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周惠、省政府副主席袁任远到会讲话。大会通过了省民主妇联筹委会主任董纯《关于三年来妇女工作总结及今后方针任务》的报告,选举产生了省民主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36人,常委15人,正式成立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并讨论、修订了《湖南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
《章程》规定该会宗旨是:“团结全省各民族各阶层妇女,积极参加祖国各种建设事业,保护妇女权益及儿童权利,提高妇女觉悟与能力,实现男女平等,争取妇女彻底解放,并联合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妇女为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会议还通过了宣传贯彻婚姻法的决议。接着,召开第一届执委会,推选董纯为省民主妇联主任,易湘苏、周之中、薛瑞为副主任,并选举了出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
湖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委会副主任周之中在大会上作提案执行情况报告:省妇联于1953年2月23日收到省首届妇女代表大会通过的提案338件。关于提案中的主要问题,加以综合为四大问题:一、关于贯彻执行婚姻法的问题:要求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迅速处理各种婚姻问题;二、关于保障妇女权利问题:要求加强妇女工作,提高妇女觉悟,为培养女干部应不断输送女干部到学校或培训班学习等问题;三、关于妇女儿童福利问题:要求办托儿所及开办医院增添妇幼接生设备和训练接生员,加强儿童保育工作和妇幼接生工作等问题;四、关于妇联业务工作问题:要求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加强与工会的联系,领导女工、职工家属工作,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等问题。

妇联干部把选民证送到妇女手中
从湖南首届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省民主妇联的成立开始,在党的领导下,妇女参政的渠道不断得到拓宽。
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基层选举工作。普选在湖南省的展开,成为湖南妇女最广泛的政治实践,激发了她们的参政热情。
曾任湖南省妇联副主任的刘鲜梅2016年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中国成立前,妇女没有社会地位,更谈不上政治地位,有的甚至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男女享有同等权利更是一种奢望。在普选之初,大多数妇女因受旧社会女人不管家外事、更无权过问政治思想的影响,认为“妇女不顶事”。她们又怕参加选举耽误生产,加之家务缠身,因此对普选工作态度漠然。
董纯曾在1953年第3期的《湖南选举简报》上发表《广泛发动妇女,参加普选运动》一文,谈到最初妇女不愿参与选举的一些情况——泸溪县天门乡妇女周月桂就认为:“选也是吃饭,不选也是吃饭,横直轮不到妇女当官;这个官妇女也做不来,张三做,李四做还不是一样?有什么选场?”有的人说:“我什么也不晓得,有老板(指丈夫)去就行啦!”
湖南省委、省政府为发动妇女参加选举,做了大量工作。1953年3月30日成立了包括省民主妇联主任董纯在内的选举委员会,对全省的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领导。
1953年9月1日,省民主妇联发出《关于发动妇女参加普选运动的意见》并进行部署。妇联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编写、翻印多种宣传资料,组织妇女学习,多方位动员妇女参加选举。县、乡妇联组织走村串户发动妇女参加普选,把写有妇女名字的选民证送到她们的手中,启发妇女认识到这是开天辟地以来妇女第一次行使自己的公民权。除了通过男女平等的道理来启发妇女们当家做主的思想外,妇联也注意解决她们听报告和照顾孩子的实际困难。
1953年的《新湖南报》曾记录下在选举委员会发动下,长沙市北区妇女热烈参加选举的盛况:“有的是把孩子放在家里,由老人和大孩子带,或与邻居轮流听报告,互助带小孩;有的把孩子带到会场,婴儿由母亲抱着,能走路的小孩就在会场附近办群众性的、不花钱的临时托儿间,以便妇女能够安静地听报告。”
通过多种形式的选举发动,女选民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邵阳市第五居民委员会的妇女们在参加选举大会的头一天,就安排好家务;在吉首,许多青壮年妇女扶着老婆婆到会场去选举;衡阳市一位七十六岁老婆婆汤忠秀,冒雨参加选举。她说:“活了七十多年,第一回得到了这样的权利,哪能随便放过?”
到1954年4月,湖南省的基层选举工作胜利完成。在普选中,全省90%以上的女性公民参加了基层选举。
“多地方基层妇代会的骨干分子,许多优秀的女互助组长、生产能手和各个战线上的优秀妇女,都当上了人民代表。”刘鲜梅说,当年,在她曾经工作过的衡阳,还有一名童养媳出身的妇女康菊英,被人民一票一票地从乡选到县,从县选到省,从省选到了北京,成为一名光荣的全国人大代表。
据统计,湖南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选的女代表有9人。这是湖南妇女以主人翁的姿态登上政治舞台,在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道路上实现的首次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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