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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3年03月09日> > 总第3049期 > 14 > 新闻内容
湘村妇联干部有“法”宝:有麻烦“她”来帮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唐天喜 通讯员 邓生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是电信诈骗常用的招数,您明白了吗”“打老婆是犯法的!要学会爱护家人”……进入三月以来,湖南省各级妇联纷纷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采用宣讲、现场咨询、入户走访、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大众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号召大家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当妇女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妇联人也总是及时挺身而出,不光是嘴上说说。
这不,在湖南广阔的乡村,就有镇、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婚调员们在为乡村姐妹们依法维权。

为家庭妇女维护自由工作权
“爱人现在在园区上班,心气顺了,家庭更和美了。”2月28日,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村民朱家珍(化名),再次致电汝城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接听电话的县妇联派驻婚调委的调解员何春梅等人倍感欣慰。
朱家珍和妻子何玲(化名)结婚二十余年,一直在家开办养殖场。何玲除了料理家务、照顾孩子外,还要起早贪黑打理养殖场。眼瞅一双儿女已成年,不需要自己照顾,何玲便萌生了外出务工挣钱的想法。但朱家珍强烈反对。
2月8日上午,在距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离婚柜台一墙之隔的婚调委,何春梅见到了想要离婚的朱家珍和何玲。何玲委屈地哭着说:“这么多年,在家吃苦受累,没有专门生活费,也没人心疼过,况且外出打工也是帮家庭减轻负担。”
朱家珍则怒气冲冲撂下狠话:“一个女人扔下家庭外出务工,我坚决不同意,若要外出就得先办离婚。”
何春梅与调解员朱茂春先为两人各奉上一杯热茶,安抚他们的情绪,然后带着他们分开去两处,深入了解、耐心疏导。
“《民法典》有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何春梅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经过一上午的调解,朱家珍最终同意妻子在本地找份工作。何玲也表示:“能就近找到好工作,我也乐意。”
在朱家珍和何玲结伴离开后,何春梅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就马上拿起电话向县妇联负责人汇报。何春梅知道:如果不能维护好何玲的权益,帮她就近找到工作,这个家庭的矛盾就会继续存在。
县妇联负责人又致电经开区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当天下午,何玲就接到通知去了一家公司参加面试,并被录用。
何玲感慨地说:“妇联真是我们妇女的‘娘家人’。”

督促她的丈夫一起干家务活
如果丈夫一直不做家务活,你会选择离婚吗?
浏阳市永安镇某村女子申小梅(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申小梅和丈夫钟典(化名)都在附近的镇上上班,原本是让人羡慕的一对。但结婚3年来,申小梅开始有了烦恼。
申小梅下班后,要洗衣服、做饭、管孩子,还要打扫卫生、整理房间,钟典每天下班回家后就是躺在沙发上打游戏,吃完饭,把碗一丢就继续打游戏,或者出去和朋友玩到很晚才回家,不但跟她交流很少,家务活更是不管不问。
好几次,申小梅劝钟典别打游戏了,一起做家务,钟典却因为过于专注打游戏,不予回应,偶尔还大发雷霆。
长期这样,让申小梅觉得特别难受,夫妻之间冲突频繁爆发。钟典觉得妻子不理解自己,申小梅则指责丈夫无视自己的付出,不愿分担。冲动之下,申小梅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2022年5月11日,他们来到浏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员何映玲、张开宇、彭冠等人接待了他们。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彭冠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我们不能生硬地要求男方做到这一点,而是要先了解男方为什么不做家务。
原来,钟典因为工作很忙,心理压力很大,回家后就习惯通过打游戏放松和调整,常常打完游戏还要继续加班。在工作不忙的时候,偶尔还是做一些家务的,并且也愿意做家务。
通过调解,钟典认识到工作累的不仅仅是他,妻子也累;婚姻生活需要经营,夫妻之间需要一起努力建立幸福家庭。他答应处理好工作和游戏时间,同意和妻子一起做家务。
“前几天还回访了他们。现在不是说两人必须得每天一起做家务,而是互相体谅,谁有时间谁做,都有时间就一起做,相处很融洽。”彭冠告诉记者,“每一次调解,我们都会有几次回访,有问题就继续解决问题,没有问题自然就更开心了。”

助几十名村民追回购物损失12万元
“消费维权的事,我们妇联也做过。”3月7日,负责维权工作的岳阳临湘市妇联工作人员毛丹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有一次,一个流动商贩在临湘市羊楼司镇一酒店附近摆摊卖蚕丝被。商贩声称是真蚕丝,村民现场购买只需付半价,而且因为数量有限,提前支付订金会更加便宜,活动期限只有三天。
很多村民,尤其是妇女纷纷心动,支付了订金。但有村民要退货退款或索回订金时,却遭到了商贩的拒绝。
于是,有热心群众拨打了镇政府值班电话进行举报和求助。
接到举报后,镇妇联主席彭小霞联合相关村妇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实地查看。“我们发现,商贩销售的蚕丝被没有鉴定书,没有厂家,没有地址,没有生产日期。”3月7日,彭小霞告诉记者,她们随后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执法队、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核查处置。
经查,确定该流动商贩所售的蚕丝被是“三无”产品,出具的收据为普通三联单。
经调解,联合执法队为几十名购买者解决了退货问题,支付的订金也全部被退回,共为群众挽回损失12万余元。
记者从湖南省妇联权益部了解到,为更好地为妇女做好维权服务,近一年,湖南省妇联全面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妇女维权普法内容进入了各级妇联中心组学习和全省每年在省委党校举办的妇女干部调训班。同时,省妇联积极打造“湘妹子赶集普法”品牌,号召基层妇联干部在村民赶集的地方设立“湘妹子赶集普法”咨询点。2022年共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活动2.36万场,覆盖176万人次。
据悉,2023年,湖南省妇联将以村妇联执委为重点,大力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到2025年达到平均每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同时,开展“湘妹子”普法宣传系列活动,聚焦城镇女性,开展“湘妹子百千万社区普法宣讲”活动;聚焦农村女性,开展“湘妹子屋场普法”活动;聚焦高校学生,开展“湘妹子校园普法”活动;聚焦女童保护,开展联合宣讲活动;聚焦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聚焦社会面普法,开展“湘妹子”普法产品投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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