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份一直到元宵节,店里和宴到家的生意都很火,需要提前预约,如果约上了才可以安排。而每次送宴到家,谭苗珍几乎都会跟着。“我们不只是上门做饭,而是在保证菜品质量的同时,做好顾客的专属体验。不论这一餐是什么主题,我们都有开场白、仪式,还有与主题菜品相呼应的设计。”
“比如说有次顾客刚搬家,我们送了一幅画,把画上的膜揭开后再在上面撒金粉,呈现出来的字样就是‘家和万事兴’。”谭苗珍还记得,1月份接了一个上门做一桌餐的单。“刚好赶上顾客女儿的生日,所以我们就做了主持,还有气球、鲜花等各种布置,让女孩过了个美好的生日。”
在谭苗珍看来,需要上门做饭服务的顾客不一定是没时间做或者觉得不方便不想外出,有时候是人的情感需要通过平台或氛围烘托表达出来,“不只是一顿饭而已”。
宠物代遛服务 不专业的团队,会让主人宠物都“郁闷”
今年21岁的王希子是湖北人,最开始的创业想法是办一家宠物乐园。“但这是个梦想,需要挺多投入的,所以我想先从‘伴宠服务’开始。”2022年3月,还没毕业的王希子创办了“吠物宠托家”品牌,专为不在家、有需要的宠主代遛、喂食。
王希子告诉记者,尽管在大家的认知里,宠物代遛服务和上门喂养服务偏冷门、新兴,但近段时间在小红书、抖音、闲鱼等平台上都出现了很多类似的服务,而且质量良莠不齐。“有一些不专业的团队和个人会低价接单,服务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宠物变得郁闷、不开心,更严重的是无法保证狗狗的安全,因为牵引绳对于狗狗来说是生命绳,在不专业的动作下有可能导致代遛时狗狗挣脱绳子跑出去。所以宠主看到这些评价和现象,在选择服务时会更加谨慎,反复询问、比较后,才会下单。”
“为了让顾客更信任,我就做了一个品牌,后来专门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她说,在接触宠主时,自己会先和对方聊宠物的习惯习性以及特别的注意事项,也会就宠物相关的知识进行交流,以宠会友,让对方知道自己是会真心爱护宠物的人。“因为爱不爱宠物在相互交流时是能感受到的,所以会信任你。不信任的话,就干脆自己或找熟人遛了,不会花钱”。
王希子上门的第一步就是消毒,进门后要呼喊狗狗的名字,半蹲下来手成拳头状给狗狗闻,熟悉之后开始进行互动,然后带出去遛和喂食,之后还会做一些清洁,“在这过程中会拍照片、视频,还会带着宠物定位器,全程的路线和步数一目了然”。
由于接单平台和服务的特殊性,王希子的客户95%都是年轻女性,其中大多是宠主有事外出或没有时间照顾宠物。“但也有过宠主在家、也有时间,就是不想、懒得遛的情况。”去年夏天,王希子接到了一个代遛阿拉斯加犬的单,“我也不需要做其他工作,单纯遛就行”。这次的单持续了一个星期,“天气热,女生工作也比较辛苦,需要每天上播,觉得有这样的服务很方便。之后又联系了我两次,也是让我帮着她遛狗”。
宠主在家,要求跟着王希子一起遛的情况也有。“这种客户不是不信任你,大多数是第一次养宠物。”一次,一名女生找到王希子说,自己的狗狗不敢坐电梯,想请她帮自己遛一次,自己跟在一旁学习。“我会和她说,狗狗可能是比较胆子小,并告诉她怎么引导狗狗,更好地和宠物相处。”王希子说,这种不像客户,大家更多的是和朋友一样相处。
律师建议 侵权责任和隐私权的保护是双向的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裕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懒人经济”,特别是上门类的服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存在着问题与风险。一是一般侵权责任,二是人格权中隐私权的保护。“如果没有把消费者的宠物喂养好,导致宠物生病或者受伤,上门收纳和代厨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这些侵权行为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外就是隐私权的保护,尤其是上门类服务,需要进入消费者家中。”家是法律上的一个私密空间,进入到家里之后,能接触到的很多信息、物品,其实都属于法律保护的隐私范围。“如果你在工作的过程中接触到了这些东西,在离开私密空间时,将这些东西泄露出去的话,就可能会有隐私权保护的问题。”
同时,对于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来说,侵权责任和隐私权的保护是双向的。“因为包括上门喂养宠物,或者代遛,如果这些宠物攻击造成喂养人的损害,其实也是一种侵权责任。同样的,若因上门进行服务,服务提供者的个人隐私有泄露,或者有其他形式的侵害行为,也可以追究责任。”
“当发生纠纷时,我们最终还是要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证据固定是比较重要的一环。”郭裕建议,消费者可以和服务提供者制定一个比较详细的委托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文字的形式一条一条地规定下来。“尤其是明确在哪些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可以做什么事情,在发生什么样的后果后,双方应该选择什么方式进行理赔,这对双方来说都会更有利。”
郭裕表示,对于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来说,更重要的是需要找一个比较值得信赖的人来进行服务,这也是一种双向的选择。“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对方的身份信息,并且一定保留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拿一份进行保管,以便将来在发生纠纷、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时,能够获得更好的解决。”
此外,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律上规定证据提交的。因此,郭裕建议,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对接,那么可以在双方的聊天往来中进行更为细致的沟通。“比如说服务提供者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分点分项地进行规定,如果实在没有的话,那么我们还是建议双方不管是什么形式的通话,比如聊天记录或者语音,都尽量地做一个备份或留存,这样能够更清晰地去展示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专家建议
引导“懒人经济”,加强行业规范
“从严格的经济学意义看,现在一部分所提的‘懒人经济’,更多的是一个经济现象。”省政府参事、全国消费经济学会秘书长、省社科院研究员尹向东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这种现象所呈现的是服务业的发展与变化,适应了不同人群的消费需求。”尹向东表示,从宏观上来看,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社会分工的细化与服务专业化,体现了服务业的提升、进步和延伸,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如家政服务业发展和网购、送货到家让年轻人走出繁杂的家务劳动,让老年人更多享受退休生活,这是社会的进步、服务业的进步。
二是过度享乐主义、消费主义意识与行为的表现。不可否认的是,在任何社会、在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存在懒人。“人可以去享受,但不能过分、过度,要有一个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就是懒人行为。”
“在‘懒人经济’现象中,上门服务大都存在于家政服务中,体现的是服务的提升、社会的进步。”尹向东认为,年轻人大多是因为工作生活压力大需要上门服务,真正因为“懒”的很少,“其实,上门服务不仅年轻人需要,老年人更需要,像送医、送药、送货上门,那是真的做到了服务到家。”
“对于‘懒人经济’现象要进行引导,并加强行业的规范,尤其是对市场和企业行为进行规范,最终形成规范的制度。”尹向东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鼓励服务业按照消费者合理消费需求,进行服务内容与方式的提升,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加强监管,保障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并要引导消费者反对过度享乐主义、消费主义行为,合理引导服务业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尹向东表示,消费者则要有维权意识,主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行业、消费者应三方合力,形成良好的机制,推动现代服务业有序发展”。
编后
“懒人经济”需“勤人法治”护航
所谓“懒人经济”,说白了就是消费者花钱买便利。在我们的采访中可以发现,各种“代服务”,实质上也是“懒人”以付费的形式与他人交换享受劳动成果的体现。
但我们在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确实要更多考虑其中的风险,“懒人经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消费者体验不佳、售后服务难以保证等。而且,上门服务,意味着要让陌生人进入家中,那么,个人的隐私、居住安全等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任何一种经济样式的诞生都有一个从野蛮生长到规范成长的过程,现在,“懒人经济”要想行稳致远,就必须走上规范成长的轨道,就需要“勤人法治”跟进护航。所谓“勤人法治”就是监督部门、法治部门必须对“懒人经济”主动出手。比如,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立规矩,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更细化的机制,对解决纠纷设立机构等等。期待相关部门深入研究“懒人经济”,为“懒人经济”立规矩,明规范,让其在法治轨道上生机盎然,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