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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将如何惠及更多家庭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欧阳婷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国科协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及相互协调机制,提出了两个目标。
为此,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分别采访了研究家庭教育的专家学者、老师和妇联干部,来听他们讲一讲这一《意见》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内容速递:
学校、家长、社会的职责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意见》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政府统筹、坚持协同共育、坚持问题导向”四项工作原则,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到2035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意见》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各自职责定位及相互协调机制。一是学校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学校要全面掌握并向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情绪、学业状况、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等情况;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活动;要用好社会育人资源,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社会实践课程。二是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注重家庭建设,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要利用闲暇时间带领或支持子女体验社会,帮助子女更好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素质。三是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要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类教育基地和活动场馆要面向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支持社会有关方面提供寓教于乐的优秀儿童文化精品;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清朗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积极推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密切协同的育人机制。要强化专业支撑,推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要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各方解读:
学校“积极”、家长“主动”、社会“全面”
陈云凡(湖南省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这份文件来的非常及时。”陈云凡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实施后,各地都进行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探索实践,很多地区,包括湖南多个市州在内,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没有形成制度性的文件。而《意见》的出台,制度化了经验,让经验可以得到更好地推广。
陈云凡告诉记者,《意见》出台前,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省妇联、省教育厅选择在衡阳市衡南县开展了“家校社共育”试点工作,形成了“衡南模式”,探索出了多条工作方法和经验,除了衡南县,长沙、株洲等市州也在实践工作中积累了不少“家校社共育”的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和方法和《意见》中内容有不少重合的部分”。
而在陈云凡看来,《意见》细化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分工,清晰明确了家校社各自指责,并且各有亮点。他解释,与往前相比,在明确学校协同育人主导作用的同时,《意见》突出了“积极”二字,比如,学校要积极主动和家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联系,沟通孩子在校的情况,了解孩子在家时的表现;《意见》中提出“学校要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指导优势;切实加强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将教师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与绩效纳入教师考评体系。”这表明学校要积极提高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水平,这有利于加强“家校社共育”理论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同时,学校要主动加强同社会有关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拓展校外教育空间,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在明确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同时,《意见》则突出了“主动尽责”。家长不仅要主动为孩子提供高效陪伴,尽到陪伴孩子、教育孩子、呵护孩子健康、促进孩子发展等职责,还要主动和学校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有关工作,充分理解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管理教育学生。
在明确社会“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时,陈云凡认为,《意见》更突出了“全面”。他表示,在社会层面,突出了家庭教育“全覆盖”,多部门合力“全方位”,线上线下、校内校外“全体系”,从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来缓解家庭教育到来的焦虑。
“《意见》内容丰富,职责清晰,能够有效推动‘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的深化和落地。”陈云凡说。
用好“尚方宝剑”,探索更多“家校沟通”形式
全玲玲(衡阳市衡南县九中心理健康教师)   “我非常看好‘家校社共育’机制的前景。”在全玲玲看来,《意见》不仅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也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就好像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全玲玲还表示,《意见》涉及到的范围更广,“我觉得以后会有更多的文件来细化这项工作,完善‘家校社共育’机制”。
“此前,省妇联选择衡南县开展‘家校共育’试点工作,可以全面地了解城市和农村在‘家校社共育’机制上的差异,更好地开展工作。”全玲玲是衡南县开展“家校共育”试点工作之一的衡南县九中的心理健康老师,她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相比城市的“家校社共育”机制的建设,农村在这方面的基础更为薄弱。为此,衡南县着力培育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家长志愿服务者两支“共育”队伍,更好地服务留守儿童多、家庭教育观念老旧的县级城乡,全玲玲就是其中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
在工作中,全玲玲在学校的支持下,和同事们探索出了“心理健康8个1”和“家校共育六步工作法”。她介绍,其中,“家校共育六步法”分别是查、访、联、辅、学、练。全玲玲解释,“查”是通过心理普查和学校的调查,及时了解孩子的状态;“访”是通过线上线下的家访,随时和家长沟通孩子的情况;“联”是通过网络等方式,由老师随时告知孩子在校的动态,提高家长的参与感;“辅”是因生而异,为孩子和家长提供个性化辅导;“学”是组织通过组织培训和讲座,拍摄网络小微家长课堂,让家长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练”则是在以往的校园活动中,加入家庭元素,让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参与。而《意见》出台后,全玲玲表示,有了这样一把“尚方宝剑”,学校可以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开展更多、更广的“家校社协同共育”实践的探索,让更多的孩子身心健康地成长成材。
《意见》为家校社共育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契机
刘思琳(衡阳市妇联家儿部部长、市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   “《意见》的印发为我们今年联合教育部门牵动的家校长效共育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和更好的契机。”刘思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刘思琳表示,以往家校社协同共育工作往往是妇联牵头,但很多时候都“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今,由国家教育部牵头全国妇联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意见》,可以有力地推动家校社协同共育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这也意味着家校社协同共育工作由全社会齐抓共管,也为之后妇联牵头的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
刘思琳介绍,近年来,衡阳市妇联在省妇联的指导下,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组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家庭教育十四件实事;根据《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制定下发《衡阳市家庭教育工作要点》;正式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科学编制《衡阳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衡阳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9年来,衡阳市创立了“回雁家园”家庭教育工作品牌,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每年在全市开展了多场公益讲座,“逐渐递增,2022年开展了千余场讲座”;并开发了一系列家庭教育课程,打造家庭教育精品课程库,为广大家庭提供点单式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今年,我们要继续推动区县、乡镇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让更多群众受惠。”刘思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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