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消息 12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印发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
面对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方案》要求:要扎实推进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确保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高效顺畅,千方百计打通旅客出行从起点到终点全链条、各环节,确保旅客出发安全、返程顺利。
《方案》规定,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保障高校学生错峰离校返校。
多措并举保障错峰有序出行
《方案》要求,各地要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务工人员集中输出地、输入地要加强衔接配合,引导和保障返乡返岗务工人员安全、健康出行。
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和教学计划安排,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原则上,高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离校返校出行需求相对集中且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开行学生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点对点”运输。针对走亲访友、农村赶集等集中出行需求,通过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开行赶集班、增加预约响应服务等方式,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
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方案》规定,制定并落实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可设置车辆停放和司乘人员休息专区,为具有发热等症状的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休息等服务。组织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实行症状管理。
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
各地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