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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确: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新闻作者:据省卫生健康委消息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据省卫生健康委消息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已印发。根据《通知》及去年12月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我省明确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更加便民利民。
哪些人可在湖南办理生育登记?《通知》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但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均可实行生育登记。
与以往不同的是,夫妻不仅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不过,仍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如何办理登记?夫妻可自行选择登记方式,除了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现场办理之外,还有两种线上办理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可通过手机移动端,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中查找“生育登记”,点击进入,按提示办理;另一个是可在电脑网页上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s://wjw.hunan.gov.cn/),在公共服务栏中查找“生育登记”,按提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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