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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启示:在严防死守中保持人文关怀
新闻作者: 文/朱泓江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1月1日,陕西西安,一名产妇由于核酸报告过期4小时而无法入院,等待期间大出血致使8个月的婴儿流产。1月5日,西安网友“A有雨有晴天”发微博称,她因为多家医院拒绝接诊导致流产。
这一系列孕产妇在疫情中得不到及时救治的事件引发极大关注。人们想不通的是,医院本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天大的理由,会将急需救治的孕产妇拒之门外?
涉事医院因为患者核酸检测已过期4小时而“一刀切”不收治的处理,遭到舆论一片质疑和谴责。我们应当“一刀切”的,是新冠肺炎疫情流传的通道,而不是蕴藏人类质朴情感的良心和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
事实上,早在2020年2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就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具体的要求和应对措施,其中就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发热门诊应当对发热孕产妇进行排查。对于能够明确排除疑似感染的孕产妇,可转至普通门诊就诊。
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2022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通告》也提到,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人员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定点医院,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也并没有将“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作为一项可接收病人的硬指标。
其他城市的经验也告诉我们,疫情防控期间的紧急接诊并非难事。2021年6月,面临突如其来的疫情,广州市卫健委和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紧急启用“穗好孕”平台,孕产妇可以居家建档和记录孕期情况,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时了解社区内的孕产妇情况,及时提供孕产期健康指导,区内医疗机构可对临近分娩的孕产妇进行合理的产检安排,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部门有相关要求,西安自己也有具体规范,其他省市也有经验做法,为何还会让一个腹痛的孕妇在夜晚的寒风中挨苦受累,让一个8个月大的胎儿来不及降临于世,就仓促地离去?
所幸孕产妇流产事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展开调查,此次孕妇流产事件被定为责任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处理。1月6日下午召开的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对患者以及疫情期间特殊人群就医通道不顺畅、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表示道歉,并承诺将通过此次事件深刻反思,立即整改,进一步做好市民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对定点医院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医院优化就诊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扩充诊疗范围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的就医需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在1月6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时表示,医疗机构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因此防疫期间决不能以任何借口将患者一拒了之。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没有核酸证明,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都要第一时间收治。
在“孕妇无法及时就医致流产”事件发生后,西安市作出新的要求,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也有媒体报道,自“孕妇流产”事件后,西安有小区开始统计孕妇信息。这是一种积极的改进,但还是不免让人慨叹:如果这些本该想到也该做到的举措,能够早日实施,或许“孕妇流产”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了。
希望这条8个月的小生命的逝去,能让我们吸取更多的教训,也让我们更透彻地领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含义和重量。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情况下,我们还将继续生活在防疫场景下,不只是西安,不只是医院,而是任何城市、任何机构,都应该汲取教训,每一条生命,都应该得到善待,越是困难,我们越应该在严防死守中保持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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