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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常德奶奶被牌友撞倒致残,谁担责?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如今,为满足居民活动需求,不少小区物业公司建造了多种多样的居民文体活动室。然而,这些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活动的好去处,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
最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83岁的奶奶李嘉在小区老年活动中心打牌时,被邻桌老人王欣起身碰倒在地,并构成十级伤残。
不过,经法院审理后,结果让人惊愕:不仅撞人的王欣要赔钱,小区物业公司同样要担责,甚至,就连伤者李嘉也要自负责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如果老人在活动室打牌晕倒,牌友要担责吗?快来听听法官、律师的说法……

被牌友撞倒致十级伤残
  2020年9月23日下午,李嘉和往常一样来到位于常德市武陵区的某小区活动室里打牌消遣。
正当李嘉打得起劲时,邻桌传来几声高呼“自摸!和牌!”此时,牌局的赢家正是与她有过数面之缘的王欣。谁想,正当王欣起身下桌时,因活动室牌桌众多,过道狭窄,迈不开的腿脚一时没站稳,整个身体突然倒向李嘉,将其从椅子上撞倒在地。
之后,李嘉被送往当地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经鉴定,她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其中,仅一人的护理时间就要270天,营养期也长达180天。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事发后,当地司法机关召集涉事方王欣、李嘉家属,以及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组织调解,但由于在赔偿金额上未谈拢,三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于是,李嘉向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撞人者王欣以及小区物业公司担责赔偿。随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事情很快有了结果。
“在这起案件中,王欣、小区物业,甚至李嘉都要担责。”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因老年活动中心的场地较小,过道狭窄,打麻将的邻桌人员较多,王欣在起身下桌时应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但其疏于注意,如果王欣在下桌时尽到了注意义务,站稳脚跟,本案事故即可避免。所以,王欣不慎将李嘉碰倒存在一定的过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区物业为何要担责
  至于小区物业公司的责任,法院认为,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为本案事发时的地点为小区老年活动中心,该区域系小区的公共区域,故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内的全部公共区域负有管理义务。而且,该老年活动中心房间内通道狭窄,提供的凳子大多数系塑料凳子,稳定性差,塑料凳子没有靠背,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对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那么,受伤的李嘉为何也要担责呢?对此,法院认为,事发时李嘉年事已高,其在老年活动中心打麻将时,应结合现场环境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所以,尽管是受伤一方,也应自负部分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王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李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物业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李嘉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之后,王欣和小区物业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打牌的另一种风险 猝亡时,牌友需尽救助义务
   刘悦(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实,打麻将这事,不仅仅可能发生诸如上述致残事件的风险,也存在牌友猝死可能需要担责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如今也不少见。
从日常的生活经验而言,打麻将等牌技类娱乐性行为,系一般自发性的相互邀约行为。短时间内打牌行为对于一般人而言本身不具备人身危险性,不会导致受伤或死亡等情形,参与者不会也不可能预料该行为对自身及他人具有危险性。
所以,如果有人在打牌时突然猝亡,参与者在事发前无须对当事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而作为棋牌室的管理人,如果能证明当事人猝亡与场所环境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负责人在事发前也已履行其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事人出现险情时,棋牌室管理人以及牌友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实施抢救措施,或报警、通知其近亲属及医护人员到场实施救治,履行必要的救助义务。反之将担责。
近年来,一些并不具有危险的活动组织者、参与者由于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而承担了相应的侵权责任,这需要相关人员予以重视。
对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以及活动的组织者而言,即便活动没有明显的风险,也应提高注意义务,如为相关活动准备常见的药品和急救设备,为活动设定安全规则,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观察活动参与人员的身体状态,在发生危险时及时叫停活动并提供必要的安全护理和急救措施等等,以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参与人员担责的情形就是在酒局、牌局过程中,如果明知他人身体有恙,却仍劝酒或者强迫他人长时间打牌的,很多人因此而承担了法律责任。所以,作为活动的参与者,也应在活动中注意其他人员的身体状态,特别需要关注存在心脏病、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更不能随意用言语要挟或者刺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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