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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10月14日> > 总第2980期 > 5 > 新闻内容
情理法的天平上,她们用司法彰显人文温度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记者 张秋盈 陈炜 欧阳婷 见习记者 朱泓江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李红波:从庭内到庭外,从公堂到人心
在与人交谈时,李红波的目光中总饱含光芒,似乎在告诉你:我正在倾听。她的声音亲切,干练的短发搭配常有的笑容。这笑容是她的“招牌”,耐心是她的“法宝”。就这样,笑着笑着,许多疑难案件就在她灿烂的笑靥中,被耐心地调解了。
中国为礼仪之邦,宗法制度的长久存在对当代家庭模式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一宗家庭纠纷案件不单单涉及是非对错,更是情感上的辗转纠葛。万千灯火,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清官如何“巧”断家事?李红波总有办法。
是情与法的平衡者,
也是心灵修复师
“我是一名女法官,也是一名母亲,面对经济类案件也许能快速判断,但是家事案件并非一个简单的判决就可以直接解决问题。”李红波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李红波办理过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女方三次起诉离婚,男方怀疑女方具有不忠行为而迁怒于女方父母,甚至将女方父母砍伤并被判刑。男方出狱后,女方再次起诉离婚。
这种危险情况,显然已不具备双方自行调解的条件。李红波则多次电话安抚,上门沟通,运用“云开庭”的方法进行调解,避免双方激化矛盾,也让男方得到充分尊重,因此男方对李红波产生了信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判决离婚。
从开始的剑拔弩张暴力伤人,到最后听从法官的调解离婚,李红波运用的不是冰冷的法条,而是耐心倾听,去理解双方当事人,并最终化解两人之间的矛盾。   有刚柔并济,也有人文关怀
“法官,我们要离婚,请你快点帮我们办离婚手续。”2019年6月的一个早晨,一对夫妻走进李红波的办公室。“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李红波一边微笑地问他们,一边给他们倒茶。
“他啊!居然背着我,偷偷买了房子,还把房子写的他爸妈名字。”妻子黄某边哭边向李红波诉说,“结婚这么多年了还背着我来这一套,这不是把我当外人吗?我要离婚!”
自从知道丈夫买房写了他自己父母名字这件事后,黄某就没有停止过吵闹,想起妻子跟着自己确实也吃了不少苦才换来了如今买房奔小康的幸福,戴某自知理亏,也同意了黄某的要求,愿意离婚。但他始终一言不发,目光也没有离开过黄某。
李红波一边安慰着黄某,一边细细观察着眼前的小两口,似乎看出了戴某对黄某的不舍,也看出了黄某对戴某的“任性”。她觉得他俩的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不能这么简单地结案,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安抚好妻子黄某的情绪,李红波决定以“过来人”的身份和戴某谈谈。“小戴,夫妻间凡事要多商量。做男人要有担当,做错事的时候该认错就得认。”面前这位年轻的小伙听完李红波的话,若有所思。
李红波又走到黄某面前:“能做夫妻这缘分也是不容易,小戴给父母买房说明他孝顺。”她拿起一张纸擦了擦黄某眼角的泪水,说道:“现在生活宽裕,要学会看淡放下。况且他也知错了,你也要学会原谅。”
李红波见黄某有些消气,急忙领着戴某来到黄某身边。“老婆,我以后有什么事都一定先跟你商量,你别生气了,别离婚了吧!”戴某说。
“那以后什么事情都不能瞒着我!”黄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在李红波一番苦口婆心的谈话后,妻子黄某心结渐解,丈夫戴某喜笑颜开,二人终于重归于好。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和才能万事兴。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李红波说,她习惯在处理家事案件时,让产生矛盾的男女双方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发现真实的自己,“而在这些案件中,我也能找到更好的自己”。
张瑞芳:守好“小家”,才能护好“大家”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面前的张瑞芳,身形纤细,再配以一头齐颈短发,架于鼻梁的黑框眼镜,给人“文弱”的感觉。不过,每每站在庄严的法庭,伴随着法槌的敲击,36岁的她就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
今年,是张瑞芳在岳阳平江法院工作的第11个年头。据不完全统计,过去这些年里,她办理的家事类案件超300件,从未出现错案,也未出现信访、闹访案件。对此,平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冉将其归结为张瑞芳的三种特质——柔劲、韧劲、狠劲。
“情法理”交融,
保障瘫痪女当事人生活
“家事案件的审理需要发挥司法的能动性和司法的柔性,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同时,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如果说判决书是一种刚性的司法,是法官依据案件事实对法律适用的法理分析,那庭前庭后的法官寄语则是一种柔性司法,通过劝导当事人崇尚家庭伦理,唤醒沉睡亲情。而这些,张瑞芳都做到了。” 王冉说。
采访中,张瑞芳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回忆了一起特殊的家事审判案件。
当地有一对夫妻,婚前是大学同学,感情稳定,两人婚后不久,妻子刘妮(化名)就怀孕了,但临产前去医院做孕检时,刘妮不慎从楼梯摔落,尽管保住了孩子,但刘妮全身瘫痪。
之后的两三年,丈夫陈凯(化名)依然不离不弃,可坚持照顾妻子三年后,他还是没能扛住生活的重负,决定起诉离婚。
“从法律上讲,夫妻应共同扶助,共渡难关,但站在陈凯的角度,如果他尽力做到他所能做到的,那么,(离婚)决定从情理上讲也能理解。”但在庭审中,张瑞芳还是给出如下判决:“依法驳回陈凯的离婚诉讼请求。”
对此,张瑞芳直言,当时这个判决,更多考虑到瘫痪妻子的处境。“因为一旦离开丈夫,生活失去依靠,刘妮有可能生无可恋,选择轻生。” 她说,这种案件,法官必须要在法理与情理中保持平衡,如果前提不能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婚姻案件有可能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在陈凯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尽管法院依然未曾判离,但通过张瑞芳庭审、庭后与涉事双方积极沟通,最终将陈凯给刘妮的离婚赔偿金额进行明确固定。“实际上,这也是为两人的第三次离婚诉讼做准备。”
第三次离婚诉讼,是由刘妮提起的。
最终,张瑞芳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此外,法院还将夫妻婚前在郴州买下的新房判给了刘妮,同时,陈凯还给了刘妮15万元经济补偿金。
张瑞芳清楚地记得,庭审结束后,坐在轮椅上的刘妮拿到判决书时,长时间没有说话,眼里噙满了泪水。   柔性司法,守“小家”护“大家”
“希望当事人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能够握手言和。”张瑞芳坦言,这是每一位家事法官共同的追求。
2015年,平江男子杨锐(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彭晶(化名)离婚。
张瑞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当她将法院传票送达给彭晶时,这位晒得黝黑的农妇还在山上摘茶籽。
细细交流中,张瑞芳发现彭晶是个老实人——原来,早在8年前,杨锐自从在乡镇租房居住后就再未回过家,全凭彭晶支撑全家生活。可即便生活过得紧巴,她依然不离不弃照顾公公,在她的努力下,女儿风光出嫁,儿子也考上了重点大学。
可在庭审中,杨锐依然坚持离婚,当张瑞芳问及具体的夫妻矛盾时,他却给不出事实依据。
为何杨锐执意要离婚?随着法院的进一步调查,真相开始浮出水面。
“彭晶说,丈夫几年前在镇上和一女人同居,还生了个孩子,所以丈夫才急着离婚。”更让人惊愕的是,杨锐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还要将妻子彭晶赶出老家。
了解清楚情况之后,张瑞芳多次与杨锐做工作。“劝他多想想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后来,杨锐决定撤诉。
可没过多久,杨锐再次起诉离婚,这次,有了思想准备的彭晶也同意离婚,但她也提出一个要求:“我还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起初,杨锐坚持不同意,憨实的彭晶也未曾据理力争,但张瑞芳看不过去了。
“一个50多岁的女人,这时候被赶回娘家等同于没有退路,更会加深家庭成员之间的怨恨。”为此,在庭前沟通中,张瑞芳频频进行劝导。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杨锐给予彭晶2万元经济补偿金,并同意彭晶有权居住使用老家住房。
张瑞芳坦言,当家事案件涉及到较深的情感纠葛,当事人之间往往积怨已久时,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之外,更需要洞悉人心,通达事理,在依法判案的同时还要能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希望自己在今后的家事案件审判中常怀耐心、爱心和勇气,只有守好每一个‘小家’,才能护好我们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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