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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 总第2947期 > 9 > 新闻内容
纷争起,只因男子将遗产赠与未出世外孙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陈炜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突如其来的肺癌,让65岁的李铭生命进入“倒计时”。当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膝下有两儿一女的李铭做了一个让一些人费解的决定:他一纸赠与书,将邵东老家的房子以及手头的10万元积蓄留给了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
接受赠与的孩子是女儿李梅的。有经验的老中医告诉李铭。这个宝宝是个“带把的”。也就是说,李铭将财产赠给了自己认定的“未来外孙”。他这么做的条件只有一个——“孩子出生后须随母姓李”。
2020年11月,李铭去世。而他留下的这纸赠与书,却成为了子女们陷入无休止纷争的导火索。同时,这也给亲朋好友带来了一系列疑问:老人到底为何要将房子和钱赠给尚未出世的外孙,这样的财产赠与书是否有效,腹中胎儿能否继承外公的房子和财产?

葬礼上的尴尬兄妹
也许这辈子李梅都不会忘记父亲李铭下葬时的场景。那天,她“出月子”刚满一周。
“葬礼几乎是我和丈夫一手操办的。”1月31日,李梅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父亲尚未离世,墓地就已选好——一处离邵东老家3里的山林,4年前,她的母亲就葬在这里。
按照习俗,葬礼在李铭去世后的第3天——2020年11月13日举行。
葬礼的前一天,李梅给父亲的亲友挨个打电话通知,虽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让太多人员聚集,但她想,不能办得太寒碜。
“算上搭灵棚、办白宴等各种开销,总共花了7万多。”这钱,李梅花得不心疼,“本来就是父亲的钱。”当天收到的2万多元“人情费”,她也一分未取,全留给大哥李鑫和二哥李影。
然而,在李梅看来,她的慷慨和大方,两个哥哥似乎并不领情。她记得很清楚,办葬礼那几天,常年身居各地,平时很少见面的三兄妹终于相聚,但场景却异常尴尬。
“大哥像不认识我,很少跟我说话,亲友来吊丧,他也就寒暄几句,没什么表情,直到父亲的棺材将要下葬封土,他才大哭了一场。二哥更像是‘局外人’,葬礼办完当天就走了,午饭都没留下一起吃。”对于大哥、二哥的异样,李梅不奇怪,甚至她更理解,“遇到这样的事,很难有好心情”。
李梅口中的“事”并非父亲去世,而是父亲生前留下的那一纸赠与书。

特殊赠与书的由来
事情还得从2019年11月说起。那时,李铭被医院确诊为肺癌晚期。
住院的那段时间,因为李梅就嫁在邵东,离娘家近,父亲的生活起居都由她一人照料。然而,从2020年2月起,李梅经常干呕、恶心,去医院一查,却是好消息,“我怀孕一个多月了”。
没多久,乡里一名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告诉李铭,根据日子推算和自己把脉确认,“李梅腹中的孩子一定是个‘带把儿的’”。
这让卧病在床的李铭欣喜不已。
“大嫂、二嫂生的都是女孩,只有我怀的可能是男孩,这对观念保守的父亲来说是个喜讯。”李梅说,父亲担心病重等不到外孙出生,就写下一份赠与书,将他名下的老房子赠给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另外,老人积攒多年的20万元存款也留下一半给孩子。不过,父亲的赠与并非没有条件——孩子出生后不随父姓,随母姓李。
李铭提出的条件,女婿刘勇倒是看得开。
采访中,刘勇直言称:“有些人可能觉得儿子随母姓就是给外公传宗接代,但我不这么想,反正跟谁姓都是我的孩子,至于传宗接代,谁能保证自己子孙的姓氏一直被传承下去。”
夫妻间是谈妥了,但李梅却不敢将事情告诉公婆。最后,还是丈夫用一句话、一个保证将公婆说服。“他说他自己就是跟妈姓,为什么他的孩子不能跟妈姓?不过,他也跟父母保证生二胎时,孩子一定随父姓。”
在李铭临终之前,外孙出生了,而且是他期待的男孩。   

胎儿可不可以接受赠与?
房子不给子女给外孙,20万元存款还分走一半——2020年4月,李鑫、李影相继得知消息后,三兄妹之间的矛盾开始了。
“大哥、二哥说我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父亲留下的房子和钱能分我一份就不错了,不可能给我的孩子。”在李梅的叙述里,两个哥哥认为他们与妹妹拥有相同的财产继承权,所以,钱财和房子应该由三兄妹共同继承。
眼看道理说不通,李梅只能拿出父亲写下的赠与书。
面对白纸黑字,李鑫、李影一致认为“父亲还没去世,孩子也没出生,赠与书是无效的”。此后,三兄妹开始陷入无休止的纷争当中。
腹中胎儿能否继承房子和财产,父亲生前写下的赠与书是否有效?2020年9月,李梅找到了邵阳宏晖律师事务所张万保。
张万保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不管是以前实施的《民法总则》,还是今年1月实施《民法典》,都明确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他人可以以胎儿为赠与对象,向其遗赠、赠与其遗产或财产,等到孩子出生后就能取得这些财产。所以,在立遗嘱时,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应在遗嘱中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等孩子出生时继承。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则该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同理,如果有人给胎儿赠送财产,胎儿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孩子出生后就能够取得这些财产。但如果出生时是死胎,则赠与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父母等法定代理人已经接受财产赠与的,应该返还,否则属于不当得利。”张万保如是解释。
最终,经张万保多次调解,三兄妹协商达成一致:父亲赠与外孙的房子归外孙所有,赠与外孙的10万元存款用于父亲出殡下葬开销,剩下的10万元钱由大哥、二哥自行分配,李梅不得参与。
2月1日晚,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试图采访李鑫、李影,前者只留下一句“父母已经走了,我没什么好说的”,就挂断了电话,后者的电话截至2月3日记者发稿时,始终无人接听。
在李梅看来,房屋、财产赠与的风波已然平息,但她很遗憾兄妹感情比以往更淡了。
(文中除张万保外,其余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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