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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天心法院对老赖“用刑”
新闻作者:通讯员 周智勇 陈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周智勇 陈检)制服老赖,你以为除了司法拘留就没办法了吗?长沙天心法院再出新招!12月28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全市法院第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案。被告人罗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9月11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刘某与被告罗某之子罗小某由原告刘某抚养并随其生活,被告罗某每月支付罗小某抚养费1500元至罗小某18岁止,罗小某的教育费、医疗费,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
罗某在法院判决后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至2017年底,后没再支付过抚养费。双方私下交涉多次未果。2019年4月,申请执行人刘某向天心法院申请执行。2019年5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
期间,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罗某的银行账户进行“点对点”查控。今年12月,申请执行人刘某以刑事自诉人的身份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并提交了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清单等凭证,合计73940元。随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再次对被执行人罗某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罗某在2019年9月,分别有两笔10万元的流水进出记录。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刑事自诉案件。
12月15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逮捕决定书。12月28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认罪认罚,履行全部义务,本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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