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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10月01日> > 总第2930期 > 7 > 新闻内容
与妻子签下“扶弟协议”,违约了要赔吗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或许,有人觉得只有在电视剧《欢乐颂》中才会遇上“樊胜美”这种以贴补兄弟为己任的女孩——但邵阳男子武棋偏偏就遇上了。
四处求人送礼,前后找了三份工作,结果小舅子不是“吃不了苦”就是“嫌工资低”或是“烦离家远”;给小舅子5万元买车处对象,却被他拿去赌博……更让武棋无奈的是,摊上个无底洞般的小舅子还不够,娶来的妻子更是个“扶弟魔”——工厂货款被妻子偷偷转给弟弟,他碍于情面不追究;结果因约定给小舅子的10万元结婚钱“赖了账”,他反被妻子告上法庭。
结婚6年,变故迭生,在武棋看来,这一切都与他婚前签下的一纸“扶弟协议”有关……
婚前签“扶弟协议”,违约要赔20万
34岁的武棋怎么也没想到,原本要用来给员工加薪的6.5万元,在无故消失后竟出现在了小舅子的账户里。更让武棋意外的是,碍于情面不再追究此事的他,反被“将了一军”——今年6月,结婚6年的妻子刘怡将他告上法庭。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9月21日,通过武棋的叙述,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得知,这场官司的发生,与他曾签下的一纸婚前协议有关。
2013年,武棋经亲戚介绍,与同在广东打工的老乡刘怡谈起了恋爱。不久后,刘怡怀孕,两人便一起返回了邵阳老家。
刚一回来,武棋就和发小合伙开了一家造纸厂。出于对女友的照顾,刘怡被安排到厂里担任财务主管,负责公司项目跟进以及给员工发放工资、支付工程款项等工作。
两人的婚事也被提上日程。
按照当地习俗,除赠送“三金”外,武棋还要给刘怡家10万元彩礼钱,但他却拿不出这个钱,“办厂已经掏空了我父母所有的积蓄,全家还能卖钱的只剩一台电视机了”。
原本,刘怡打算“裸嫁”,但她家人并不同意。直到女儿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父母才无奈同意了这门婚事。
不过,眼下的彩礼拿不出来,并不意味着武棋以后不用给。
“她父母要我签一份婚前协议,约定要我必须在结婚3年内买房,并且在房产证上加上刘怡的名字。另外就是在结婚5年内要给刘怡的亲弟弟10万元用来结婚。如果有一条没做到,不但要完成约定,还要赔偿她父母20万元。”
想到厂家生意不错,武棋便同意了。2014年4月,武棋与刘怡在邵阳市双清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之后的两年,武棋加倍弥补对妻子的亏欠——不但在全款买来的商品房上加上刘怡的名字,还以刘怡的名义买下一个20平米的门面。不过,曾经约定给小舅子的10万元钱,武棋却不想给了。
妻子甘当“扶弟魔”,状告丈夫“赖账”
“小舅子叫刘铭,只比我小两岁,到处欠钱。”在武棋看来,自己给这个小舅子填的坑,已经远不止10万元。
武棋透露,早在2016年,他就为刘铭物色工作。但因小舅子学历低,又没有一技之长,他只能到处求人送礼,“光买烟酒就花了6万多元”。好不容易替他在长沙家一传媒公司谋了个月薪近万元的中层管理职位,结果刘铭没干半年就辞职了,理由是“太辛苦”。
之后,武棋又找人介绍了两份工作,但刘铭不是嫌“收入低”就是烦“离家远”,最后都不干了。
更让武棋气愤的事情,发生在2017年6月。
“那时,刘铭跟我说他找了个对象,但女方家想要辆车作为彩礼,所以要跟我借钱。”为了促成这门婚事,武棋当天就给刘铭转账5万元。“虽然口头上说借给他,实际上根本没想过让他还,因为欠条就没写。”
不料,武棋被刘铭坑了。“我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找对象,那5万元他也没买车,全拿去打牌了。”
屡屡失望后,武棋疏远了刘铭。直到今年2月,随着小舅子谈的一门亲事,曾经签下的一纸协议又将武棋“拉”了回来。
“女方要12万元彩礼,刘铭拿不出来,但又不好意思见我,就找他姐来求情。”当晚,见武棋始终不肯借钱,刘怡气得回了娘家。
后院“起火”,工厂也出了问题。武棋回忆,今年5月,造纸厂收到一笔6.5万元的货款,他原本想把这笔钱用来给员工加薪,但发钱时却发现钱不见了。武棋一查,才发现是妻子把钱全偷偷转给了刘铭。
“这样的情况并非第一次出现。”武棋说,婚后六年,妻子作为厂里的财务主管,不止一次利用职位之便,把货款拿给弟弟用。“刚开始还只几千几千地拿,后来一次就拿好几万。”碍于夫妻情面,武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默把缺失的账目补上,但这次他实在受不了了,“疫情期间,生意本就不好做,她再这么乱来,厂子就要倒闭了”。
之后的一个月,夫妻俩的感情降至冰点。随后,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的一纸传票让武棋更为震惊——告他的,正是妻子刘怡。
“我了解她,这事她做不出来,肯定是她家人出的主意。”武棋介绍,今年6月,刘怡以他“违反婚前协议约定,索要20万元违约赔偿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经法院庭前审查发现,尽管签订的婚前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其中约定的“结婚5年内须给付妻子弟弟10万元结婚钱”“做不到就赔偿妻子娘家20万元钱”等内容因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故法院不认可该协议的法律效力。
“我不想因为她弟弟的事跟她闹离婚,但违约赔偿金,我一分钱也不会给。”武棋说。
9月26日上午,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了刘怡。谈及状告丈夫的细节,刘怡不愿多说,只称“我嫁给他之前,他答应过我父母,也签了协议……我知道他帮了我弟弟很多,但弟弟结婚确实需要钱,我作为亲姐姐不能不管。工厂的工资可以晚几天发,但弟弟结婚总不能拖吧。”
采访结束前,刘怡坦言:“这件事(指打官司)确实不是我的意思,我不想离婚,也确实对不起他,不过,还是希望他能帮弟弟完成这门婚事,只要再帮这一次,今后我再也不麻烦他。”
(为保护隐私,文中文物均系化名)
婚前协议,守法有德
张源伟(湖南湘溪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男女双方拥有婚姻的选择和决定权。
另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婚前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关键看约定的事项是否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遭受任何的欺诈或胁迫。同时,还要看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外,男女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后,还应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从法律角度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没有问题便发放公证书。只有公证通过后,婚前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就是一张废纸。
需要提醒的是,婚前协议的内容不仅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还要在道德的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很难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就明确规定,处分他人财产、提离婚就“净身出户”或限制人身自由等约定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在本案中,婚前协议约定的“结婚几年内必须买房,必须给谁多少钱”及“违约就要赔偿20万元”等内容,其实质上是为婚姻关系存续设置了障碍,同时也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故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亲人相帮,爱心有度
张怡芳(湖南悦馨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婚姻家庭情感咨询师)
从情感角度来看,刘怡在其父母的要求下与武棋达成的约定,其实质系一纸动机不纯,用结婚来为自己、为亲弟弟谋取利益的“合同”,区别于一般的婚前协议。
其实,从履行约定的情况来看,武棋在商品房上加妻子的名字,又以妻子的名义买下门面,帮小舅子找工作、借钱买车的行为,足见丈夫对妻子用情至深。夫妻俩不和谐的地方就出在刘怡对待刘铭的方式上——为了给弟弟钱花,不惜违法挪用工厂货款。
在现实生活中,像刘怡这样的“扶弟魔”并不少见,可姐姐一味地在经济上给予弟弟支持,反而是“害弟害己”。刘怡应将刘铭当作成年人看待,让弟弟去承担作为男人应该承担的一切,而不是靠姐姐来养一辈子。
两个人的结合,不是简单的搭伙过日子,处理好与原生家庭的关系,也是婚姻的必修课。亲人之间相互帮扶无可厚非,但凡事要有度,像刘怡这样的处事方式,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家庭,这是十分不可取的。如果夫妻俩最终闹到离婚,刘怡能保证在下一段婚姻中,弟弟不再有求于你?或者说,再婚的另一半就一定会义无反顾地跟你一起“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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