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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0年09月17日> > 总第2928期 > 6 > 新闻内容
前夫无力赔钱要被拘留,她签协议按月偿还
新闻作者: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离了婚,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还会救你于水火吗?
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或许答案不一。但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最近执结的一起案件,却给出了肯定答案:会。
两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高达24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压得53岁的王升无法喘息。对于无力偿还的他来说,拘留,似乎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关键时刻,已经和王升离婚两年多的前妻出现了——她带来一笔3万元的退休金,还有一份替前夫“付清赔偿款”的承诺……

一场交通事故  让他背负近25万元债务
“离婚两年多,她能这样帮我,我很感激。”王升没有想到,可能进拘留所的命运,最后因为前妻唐世曼而得以避免。
9月15日接受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采访时,王升的思绪又回到了2018年1月16日的那个黄昏。
“当天下午5点多,我开面包车准备回家。”途经衡阳市珠晖区太山村地段时,王升决定变更车道,“那条路离家更近”。不料,他刚打方向盘,前方的一辆摩托车突然失控,司机罗怡摔倒在地。事后,经衡阳市民和司法鉴定所鉴定,罗怡被评为一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同年6月29日,罗怡因抢救无效去世。
其间,经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珠晖区大队认定,“罗怡负事故主要责任,王升负事故次要责任。”2018年8月6日,经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升需赔偿死者家属医药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24.65万元。
这笔赔偿金,对于只有初中文化,靠打零工生活的王升来说,无疑是难以承受的。雪上加霜的是,事故发生一个多月后,王升和唐世曼也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好不容易积攒下的3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他要分一半给前妻。
“我上有父母要照顾,下有3个小孩要抚养。”王升向记者坦言,他每天在工地上搬砖、砌墙一整天,赚来的辛苦钱才堪堪养家。“我想赔钱,也努力赚钱,但实在差太多……我真的没有好的办法。”

经济拮据无力偿还   维权陷入僵局
对于张佳而言,丈夫罗怡的去世,给她的打击同样是沉重的。
“公公婆婆都老了,经常生病,一对儿女不到10岁,都是用钱的时候。”张佳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自从家里的“顶梁柱”走后,赡养和抚养的重担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原本只要料理家务的她,如今不得不每天提着满篮子的土特产早早出门,奔走在大街小巷辛苦叫卖。
“什么也不管了,一走了之”的想法好几次在张佳脑海里盘旋,但一想到公婆和儿女的处境,她又咬牙坚持了下来。
9月15日下午,记者从衡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曾于2019年1月11日向王升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王升在5日内支付赔偿死者家属各类费用。但之后的一年里,王升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第一次见他时,他的脸黑黑的,手很粗糙,衣服也皱巴巴的,看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尽管唏嘘,但为了保障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审判法官张云武只能依法行事。“法院之后将王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即便如此,王升仍以经济拮据为由,一直没有赔偿到位。
“如果你再不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今年7月,张云武向王升下达了最后通牒,但对方的回复让他颇为无奈。“他说,‘法官你可以随时来我家,只要觉得哪样东西还值点钱,能赔给死者家属的,尽管拿去。我也想给他们做些补偿’。”结果,法院并未查控到王升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至此,张佳为离世丈夫维权追赔的大门被渐渐关闭。与此同时,对于无力赔偿的王升来说,拘留,似乎也已是板上钉钉的事。直到张云武找到王升的前妻唐世曼,僵局才随之打破。

前妻出钱又担保   前夫免受拘留之苦
张云武介绍,王升与唐世曼离婚后仍会抽空上门探视双方抚养的小孩,其间没有发生任何矛盾纠纷。“当时,我们就觉得两人虽然离婚两年多,但因为有孩子的维系,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张云武与唐世曼取得联系。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自己刚介绍完情况,对方就同意帮前夫赔钱。“她说虽然离婚了,但总归是‘一日夫妻百日恩’,能帮就帮一点。而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她认为这个忙也必须帮,‘总不能让孩子的爸爸一直待在拘留所里’。”
今年8月13日,王升、张佳、唐世曼先后来到衡南县人民法院。最终,在张云武的现场见证下,唐世曼写下这样一纸协议:“为了免除王升被司法拘留的风险,我自愿为王升提供担保,并愿意从4万余元的退休工资中拿出3万元为王升支付赔偿款,之后,每月还会从1680元的退休工资中拿出1000元用于偿付张佳的赔偿款,直至付清。”
(文中除张云武外,其余均系化名)   “表白红包”分手后不用还?不一定

还“花呗”时留心眼,他向前妻索回“示爱款”
520元、1314元、2020元……恋爱中的情侣经常会发一些有特殊含义的红包秀恩爱,可一旦分手,这些示爱意味浓烈的红包往往被视为自愿赠与,难以要回。
不过,在今年8月25日由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36岁的张城却“扳回一局”——从前妻处拿回了5920.34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在帮其还“花呗”时多留了个心眼。
2018年,张城与刘丽经人介绍相识并“闪婚”,但因性格不合,两人于2019年6月17日离婚。
在张城心底,他一直想和刘丽复婚。为此,尽管离婚了,他还是尽力讨好对方——除赠送礼物、购买衣物外,还每月坚持帮对方还“花呗”账单。
但一次无意中的发现,让他断了复婚的念头。
“我翻看她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才知道,她在跟我交往的同时也给别的男人发暧昧短信,还经常应邀吃饭、旅游。”张城认为,刘丽在欺骗他的感情。之后,他要求前妻退还其在两人交往时的所有花费。“算下来,一共花了6000多元。”对此,刘丽拒绝退还,“她说这些钱是我自愿给付的,属于恋爱中的正常花销”。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张诚遂将刘丽诉至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今年7月10日,法院立案后进行公开庭审。
在审判法官袁桂容看来,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双方之间的款项是否为借款。“经法院调查发现,在张诚向刘丽转账的诸多款项中,只有在2019年8月7日(农历七夕)这天,由张诚给对方转账的520.14元系特殊日期的转账,数额又具有特殊含义,应视为原告自愿赠予被告的。其余款项都是原告应被告要求而转账的。”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洞口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尽管张诚每月为刘丽帮还的“花呗”账单中同样存在1314元、520元等“示爱款项”,但由于张诚每次转账时都写明“你要我帮还的‘花呗’账单已汇款到账”,所以,考虑到张诚是以复婚为目的与刘丽交往,他为刘丽还“花呗”账单的行为,符合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当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时,这种赠与的解除条件即已经实现,接受赠与的刘丽应当返还该笔财产。
最终,经法院依法判决,刘丽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张诚5920.34元。
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悦表示,恋人之间的账目往来,尤其涉及到大额钱款或财物时,若没有赠与的意思,就应表达明确,并留有证据,同时避免在特殊日期转账有特殊含义的钱款数额,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刘悦提醒,恋爱过程中,一方情侣如果通过语言或其他方式“强迫”另一方发送具有示爱特殊含义的数字的红包或转账的,应认定为附有解除条件的赠与。当不能达到给付钱款一方所追求的缔结婚姻的目的时,该解除条件随即成立,赠与行为将失去法律上的意义及效力。
(文中除袁桂容、刘悦外,其余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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