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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着玩的“分手惩罚”协议,法律也会当真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都说“确认过眼神,你是对的人”。曾经你侬我侬的年轻情侣们,为了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签下一纸“分手惩罚协议”,上演爱的自救……
这不,早在6年前,株洲女子陈莹就和男友刘嘉这样做了——2014年10月,两人签下协议约定“谁先提出分手就赔对方1万元钱,绕学校操场裸奔跑圈”,只是,爱情还是没能保住。甚至,两人闹掰后,陈莹反遭拒绝履约“认罚”的刘嘉威胁。
这样的一纸“分手惩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前男友最终“认罚”了吗?快来听听接手这起案件的律师是怎么说的……   

彩礼突遭“变卦” 4年爱情走到尽头

“帮我打一场官司,打赢后不但给你律师费,前男友欠我的8000元钱也都给你!”2019年6月,与23岁株洲女子陈莹首次见面时,女孩一脸愤慨的样子,让湖南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至今记忆犹新。
“她所有的不满都源于一份协议。”今年8月24日,张亮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陈莹与男友刘嘉刚恋爱时曾白纸黑字地约定“谁先提出分手谁受罚”,但先一步说“再见”的刘嘉并未完全如约“认罚”,之后更是拒绝履约,理由是“不合法”。
这究竟是一份怎样的协议?前男友欠下的8000元钱又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早在2014年10月,刚满18岁的陈莹在长沙一所普通高等院校读书,由于和同班的刘嘉是老乡,经常一起外出聚会,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让这场恋爱有个完美结局,两人抱着写着玩的心态,签订了一份“分手惩罚协议”。
协议约定,“在情侣一方未出轨、未施暴、未欺诈、未违法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主动提出分手,否则要自愿接受惩罚……该协议长期有效,作废时间截止到情侣双方办理结婚手续。”在张亮看来,最先提出分手的惩罚有点“狠”:“一是要赔偿1万元钱,二是绕学校操场裸奔跑圈。”
四年的大学时光,两人的感情一直很稳定。
2018年10月,大学毕业后不久,陈莹就被查出怀孕,两家人高兴不已,很快便开始筹备婚事。
张亮介绍,当时,陈莹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男方家在株洲市区买一套新房,产权记在刘嘉、陈莹名下;二是男方家准备8万元彩礼钱。尽管家境一般,但刘嘉一家人还是答应了。
可没想到,就在同年12月5日,小两口计划领证的前一周,变故出现了。
“陈莹说,刘嘉家比较爱面子,买新房时没商量就自行借钱买了个大户型,房产归属人也没写她的名字。甚至,因为预算超标,本来刘嘉家承诺的8万元彩礼钱也‘打了半折’,只剩4万元。”张亮说,刘嘉家的“临时变卦”让陈莹家大为不满,刘嘉和陈莹的婚事渐渐传开后,很快被街坊邻居们当成了笑柄。
一气之下,陈莹整整半个月没有联系刘嘉。结果,她收到了对方发来的分手短信。
“分手就分手!”一时赌气的陈莹刚发完短信就后悔了。“毕竟那时候已经怀孕快4个月了。”可刘嘉并未挽留。最终,陈莹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做了人流手术。   

协议约定的“分手惩罚” 前男友不认账

丢了爱情,没了孩子,之后的几个月里,陈莹辞掉工作,一直在家为爱疗伤。
其间,陈莹在清理恋爱旧物时,偶然翻出她和刘嘉曾经签订的“分手惩罚协议”,眼看两家人已彻底闹掰,陈莹的心底只剩下一个念头——刘嘉必须受罚。
面对曾经的“恋爱凭证”,刘嘉起初并未推脱——2019年4月,他向陈莹转账了2000元钱。但当陈莹再次要求对方尽快给付8000元“罚款”时,刘嘉尽管答应得爽快,但迟迟没有打款。直到4月底,刘嘉彻底摊牌。
“他说剩下的钱他一分都不会给,因为这份协议不合法,至于‘裸奔跑圈’,他还威胁‘要动手打我’。”无奈下,气不过的陈莹只得向湖南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寻求法律帮助。
2019年7月,经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庭前调解,刘嘉与陈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因男方家承诺的彩礼减半,加之陈莹有意拒绝与刘嘉联系,最终导致双方分手,考虑到分手非一方造成,故最先提出分手的刘嘉可酌情减少赔偿金,缩减至5000元;协议中约定的‘绕学校操场裸奔跑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不予支持。”
(文中除张亮外,其余均系化名)   

【律师说法】
“分手惩罚协议”应有度
张亮(湖南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年轻情侣为了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往往会签订“分手惩罚协议”,要求双方在不违背忠实约定的前提下,最先提出分手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这实际上是情侣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将最先提出分手的责任具体化、物质化。
从法律角度上看,“分手惩罚协议”的实质为无名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名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该法规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不违背社会公德的情况下,自行约定合同内容。
在本案中,刘嘉和陈莹签订的“分手惩罚协议”里,涉及的1万元“分手罚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且刘嘉在分手后已经支付了2000元,履行了该协议的部分约定,据此,该协议是有效协议。
需要指出的是,协议中约定的惩罚手段应当适度。
比如,刘嘉和陈莹签订的协议就写明了“谁先提分手就裸奔”的约定,但因其涉及人格侮辱,且裸奔行为有违我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又不属于《合同法》关系范畴。所以,该惩罚条款不具法律效力。另外,考虑到裸奔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即便法院在审理时也不会支持这一诉求。   【专家解析】   “分手惩罚协议”不等于爱情自救
文馨(长沙文馨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情侣间签订分手惩罚协议,或许是希望通过外力维系爱情,但协议本身却违背了情感的真谛与价值所在。
因为,情侣双方企图用一份“分手惩罚协议”来约束彼此,这原本就是对爱情,以及对自己极度不自信的表现。
从情感的角度上看,签订“分手惩罚协议”,看似保护了情侣一方利益,限制了对方行为,可实际上,用金钱、恶意惩罚来补偿情感的结果,只能让情感进一步贬值。所以,希望更多的年轻情侣正确看待恋爱关系,别把“分手惩罚协议”当成爱情最后的“救命稻草”。   

一种说法
商标是否侵权,可这样界定
8月25日,“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布微博称,“历经766天,‘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商号侵犯我知识产权维权终于成功:南京市场监管局依法行政强制该企业改名。改名前,用社会信用代码代替该企业名称。现在,‘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为“南京91320115MA1MBB21X7公司”。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越来越大。”
舒克和贝塔是中国知名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著作《舒克和贝塔历险记》中的两位主角。故事讲述了两只小老鼠飞行员舒克和坦克手贝塔的冒险经历,在1989年曾经被改编成动画片在中国播出,风靡中国,成为一代人经典回忆。
然而,郑渊洁偶然发现,舒克贝塔这个知名IP被注册为“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鸟食、猫粮、狗粮、鱼粮、鼠粮等原材料专业生产加工。由此,郑渊洁开启了维权之路。
经过长达两年的维权,今年8月,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作出不适宜企业名称纠正处理决定书,裁定舒克贝塔公司名称为不适宜企业名称,责令其名称变更登记。
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聪亮表示,商标侵权行为,即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李聪亮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法律规定,“即商标不仅仅是文字的构成,是由字体、形状、图片、颜色等多方面元素组合的整体形象,认定商标侵权,不仅仅是名字发音的相近,而是对两个商标的整体形象的相近性、相似性进行从音、形、意等方面综合认定,其次是该商标是否会直接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存有特定联系。”
也就是说,判断商标是否侵权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是否对群众认知造成“概念混淆”,从中获利。“从本案中看,涉事公司显然是借了‘舒克贝塔’之名进行营销盈利,商标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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