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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双峰公共法律服务没有“暂停键”
新闻作者:通讯员 陈永吾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陈永吾)今年1月以来,娄底市双峰县公共法律服务部门在积极参与抗疫工作的同时,坚持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公共法律服务。近日,该县石牛乡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服务的李某成机动车场地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到位,顺利结案。
  今年年初,该县石牛乡群众李某成经过当地一民宅前坪时,被宅主雇佣的一辆运土三轮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石牛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认定三轮车司机李某二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石牛乡公共法律服务站负责人认定该案应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调处。然而肇事者以及宅主家庭情况较差,导致调解工作难度较大。但服务站工作人员多次找各方做工作,从法律、情理各个角度阐释,终于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近日,李某成的家属从石牛乡公共法律服务站领取到最后一笔赔偿款,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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