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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10月17日> > 总第2883期 > 9 > 新闻内容
娭毑租金送继子,亲儿“吃醋”闹纠纷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9年时间,一晃而过。同在株洲市区生活,章勇与古稀之年的老母亲蒋梅却从无往来——一套外公去世留下的房产、多年积累的房屋出租费、一笔不菲的拆迁款,这些钱带来的矛盾,成了母子俩决裂的导火索。
  母亲将房屋出租,租金给了“外人”;儿子心有不甘,瞒着母亲提前收租……一怒之下,蒋梅竟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公证“父亲留下的遗产,儿子没份”。
  蒋梅的官司胜诉了吗?这对母子冤家还能不能重归于好?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株洲市茨菇塘司法所,了解这一起特殊的调解案。
  母子反目打官司,因一笔“送人”的租金
  章勇和蒋梅是家住株洲市的一对母子,原本关系和睦。可自2008年开始,蒋梅父亲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屋被出租后,两人就因租金问题爆发了矛盾,从此不再往来。
  “他们母子已经9年没有来往过了。”株洲市荷塘区司法局茨菇塘司法所所长陈汉华是这场矛盾的见证者——由于母子反目,章勇和蒋梅曾两次对簿公堂,而陈汉华则负责为他们进行司法调解。
  “你外公生前留下的老房子你没份,所以拆迁所得的56.78万元补偿款不能分你一半!”蒋梅口中的“老房子”,是位于茨菇塘街道上月塘村的一间不到54平方米的房屋。早在2008年,蒋梅的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表明“产权归女儿蒋梅和外孙章勇共同所有”。
  然而,矛盾从何而来呢?
  原来,老人去世后,闲置的老房子被蒋梅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出租了。章勇从没有分到过租金。
  本不该与母亲计较,可章勇偶然得知,母亲多年收租的钱,竟全给了“夕阳恋”老伴的儿子。
  章勇的父亲早年去世,自章勇成家后,蒋梅也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老人周启鹏,并过起了“只同居不结婚”的日子。
  “妈妈把房租全给了没领结婚证的老伴的儿子,所以亲生儿子恼火了。”陈汉华说,在司法所存档的一份《人民调解调查》中记录:“章勇认为,房子是外公留给自己的,而外公生前并未享受过‘继子’(指周启鹏的儿子)的照顾。因此,不同意母亲将租金分给他人。”
  争夺拆迁款,母子冷战9年再起争执
  章勇将自己的看法告知母亲,谁知母亲并不认可。于是,为了不让“肥水外流”,章勇决定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租金——之后的两个月,他特意赶在房客交租前收租,再把所得租金分一半给母亲。
  但章勇的举动触怒了蒋梅。2009年2月,蒋梅分别以“老房遗嘱继承纠纷”和“老房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亲生儿子章勇诉至法庭。
  当时,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房主遗嘱”和公证书等,二审判决章勇合法拥有老房的一半产权,且老房出租所得的钱,其拥有一半租金。
  然而,赢了官司的章勇却败了亲情。蒋梅败诉后,每月都按时将一半房租汇至儿子的银行账户。但也是从这一天开始,蒋梅再也不接听儿子的电话,甚至对儿子闭门不见。
  再次见面已是9年后。
  2018年2月,章勇与蒋梅又一次因老房子拆迁的纠纷闹到了司法所。这一次,老房子要拆迁,补偿金56.78万元。
  蒋梅认为,这些年章勇并未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如今得知房屋拆迁才会再见面,因此房子也没有儿子的份。另外,自己父亲在上海的公墓每年需要交纳一笔不少的管理费,补偿款几乎花掉了一半。如今,她身体不好,每月要服药治病,所以几乎没有剩余的钱了。
  一边是儿子的“心有不甘”,一边是母亲的“无可奈何”……这对母子还有机会重归于好吗?
  为了帮助这对母子,陈汉华多次到两人家中走访。蒋梅告知,自己之所以与儿子冷战9年,全因“心寒”——尽管父亲留下遗嘱,要分一半房产给外孙,收租的钱就要平分,但毕竟自己已开始“夕阳恋”,找到了新的伴侣,需要维护新的关系,“把租金给别人的儿子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毕竟我们没有结婚,只能花点钱来买一份和谐”。
  带着蒋梅的“肺腑之言”,陈汉华多次给章勇做思想工作。最终,母子就拆迁补偿款协商达成了一致——章勇分得24万元,其余32.78万元归蒋梅所有。同时,协议约定:“章勇应当履行对蒋梅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逢年过节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上门看望。”
  (文中人物除陈汉华外,其余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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