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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9月26日> > 总第2881期 > 17 > 新闻内容
父爱“到期”,18岁男生如何拿到学费
新闻作者: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父母离婚,往往会给孩子带来巨大伤害。一些家长为了避免让面临高考的孩子分心,往往选择在考试结束后再告诉孩子“爸爸妈妈离婚了”——2017年夏天,长沙市天心区男孩张佳明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当年高考后,得知父母离异,加之对高考分数不满意,心情极度郁闷的他决定复读一年。
  可好不容易于2018年考上了重点大学,张佳明又遇到了问题——一直承担自己学费和生活费的父亲突然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一时间,他的大学路很可能因为无法及时缴纳学费而被耽搁。
  一边是急需缴费入学的现实,一边是父母争执不下的矛盾……刚满18周岁的张佳明该怎么办?到底该让谁来承担这笔学费?无奈,他将生父告上了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父亲“续费”,供子复读
  2017年6月9日,高考结束第一天。
  经历十年苦读,张佳明正待享受假期,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刚满18岁的长沙男生陷入苦闷——原来,父母早在一年前就已离婚!当天,在母亲刘莹的讲述中,他大致了解了父母离异的过程。
  2016年5月27日,刘莹无意中发现丈夫张柠手机里的一条暧昧短信。之后,在妻子的质问下,张柠承认了自己出轨的事实。
  当晚,刘莹与张柠就签下了离婚协议。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两人约定:“孩子随刘莹生活,张柠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为了不影响孩子备战高考,刘莹与张柠于当年5月30日办理离婚手续后,遂决定将离婚一事暂时隐瞒,待高考结束再吐露真相。
  张佳明隐约记得,也就是从这天起,父亲突然“被公司调往外地工作”。之后,父子俩的见面次数少到“一双手也数得清”。
  之后,高考成绩公布,张佳明的心情再次沉入谷底——他因低于一本录取线6分落榜,不甘心的他选择了复读。
  高考结束时,张佳明已年满18岁。按照父母的离婚协议约定,父亲的抚养费给付时间已经“到期”。不过,复读的这一年时间,父亲张柠依然每月定期将1500元汇至刘莹银行账户,供他复读。
  学费难筹,上演“子告父”
  2018年6月,张佳明再战高考,最终考上一所重点大学。可还没来得及高兴,新的问题出现了——马上要开学了,他的学费却还没有凑齐。
  原来,由于张佳明的外婆早前被查出患有肠癌,母亲不仅花光了积蓄,还欠下4万余元外债。而父亲每月如期汇款的1500元抚养费,也于同年6月起突然“断”了。
  公司效益不好遭降薪、未发工资手头紧……从最初“哭穷”,到后来张柠干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多次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无果后,张佳明打算辍学打工——直到最后求助于网络平台,在网友的帮助下,张佳明这才圆了他的“大学梦”。
  军训刚结束,张佳明就通过湖南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他大学毕业。
  张亮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坦言,接手这起案子后,他曾致电孩子的父亲张柠,对方的回复值得深思。“他(指张柠)说,根据离婚协议里的约定,他只需给付孩子抚养费到18岁。孩子复读的那一年,他原本可以不管,但仍然每月给孩子打钱。现在孩子考上大学又成年了,他不需要再履行抚养义务,也就不需要再给抚养费。更何况,他确实经济紧张,没多少存款。”
  2018年9月,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但并未直接安排开庭,而是由办案法官先做庭前调解工作。最终,张柠承诺每月支付张佳明生活费500元,直至大学毕业。
  眼看生活费有了着落,张佳明也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
  (文中人物除张亮外,其余均系化名)

说法
大学期间,成年子女可主张抚养费
黄婷(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法律角度上看,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通常,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抚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指虽年满18周岁,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另一种指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身体、智力残疾或患病致生活无法自理。此时,离婚父母依然要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通常情况下,当子女年满18周岁,身体、智力状况正常,法院一般会认定为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父母抚养的子女范围。但是《婚姻法》第37条同时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主张超过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也规定:“尚在校就读的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因此,我认为成年子女尚在读大学没有独立生活来源的,可以向离婚后的父母主张抚养费用。本案中,复读后考上大学的张佳明也可据此向法院主张父亲给付生活费、教育费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约定抚养费,最好以孩子年龄为限
刘悦(湖南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般情况下,孩子父母在离婚时,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没有针对抚养费给付期限进行约定,一旦发生抚养费纠纷,法院会判决抚养费给付期限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而如果夫妻双方约定了抚养费给付的期限,法院通常会认可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而关于大学学费的问题,夫妻会在离婚协议中特别约定抚养费给付期限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能够独立生活”,二是“大学毕业”。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独立生活”的解释,法律上通常定义为18周岁;而“大学毕业”的表述也存在争议,因为这涉及到学生留级或出国就学,导致抚养费超额的情况。
  所以,夫妻在离婚协议中,最好写明“给付抚养费至孩子22周岁”,这样以约定年龄来作为期限更为明确,也更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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