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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8月22日> > 总第2877期 > 5 > 新闻内容
患有精神疾病的她被丈夫带去“协议离婚”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凤网首席记者 李立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方感情不和,婚姻无以为继——此时,一般人会选择协议离婚,好聚好散。但是,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呢?8月16日,家住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的吴杰就给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打来电话,讲述了他姐姐吴雅的遭遇。
  原来,就在去年,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吴雅被丈夫带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最后竟然顺利地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得知姐姐“被离婚”后,吴杰希望能帮助姐姐,撤销她的离婚登记,并争取到合法的权益。
  那么,吴雅的丈夫为什么能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她“协议离婚”?吴杰的诉求是否有依据?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调查。
  
父母和姐姐先后“精神不好了”
  在吴杰的记忆里,姐姐吴雅的人生转折出现在2011年。
  “我姐以前在槟榔厂上班,她和李铭是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的,2008年登记结婚。3年后,也就是2011年,姐姐出现了精神问题。”吴杰不懂医学,但他认为,姐姐生病可能有遗传的因素,“我们的父母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自吴杰出生起,父亲便已患上精神疾病,他和姐姐是母亲一个人辛苦拉扯大。“小时候家里很穷,我妈为了补贴家用,挑着担子去市里卖菜,每天很晚才回来。我们很少买水果,都是我妈到市场捡别人丢了的、坏了的水果回来吃。我们的衣服也基本是捡的,很少会买新的穿。在我的印象中,我妈从来没给自己买过衣服。”
  吴杰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他读完中学后,父亲病情发作,把家里的老房子都拆了,“母亲回来看到这个情形,一时想不开,喝了农药自杀。虽然被抢救过来,但这之后,她的状态越来越差,最后精神也出了问题”。
  吴杰说,父母都生病之后,噩运便降临到了姐姐身上,“不知是不是压力过大,2011年3月份左右,姐姐的精神状态也不好了”。2015年1月起,吴雅就一直在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两人的父母也是在这家医院住院。
  
丈夫将在住院的她“带走办离婚”
  2018年9月28日,李铭将吴雅从医院带出——两人直奔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了李铭。在他的讲述中,吴雅一直有精神疾病,“嫁给我之前就不好,我听说她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就有病,十多年了”。但当记者追问吴雅患病的情况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细节时,李铭以“一下子说不清”为由挂断了电话。
  而在得知姐姐和李铭离婚的消息后,远在深圳打工的吴杰试图与李铭电话沟通,但遭到拒绝。在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李铭表示“离婚是你姐自己同意的,她自己去办的”“她一辈子在医院,我也没办法”。而面对吴杰“好好谈谈,协商解决问题”的要求,李铭则表示,“我们走法律途径离婚的”。
  吴杰向记者出示了吴雅持有的离婚证及有两人指印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显示,李铭与吴雅双方于2008年结婚,但因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协议离婚。双方没有小孩抚养问题,也没有财产与债权债务的分割问题。同时,协议书还注明:“对以上协议双方均无争议,并保证自觉履行。如今后发生争执,登记部门不受理申诉案。”
  一个正在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被带去“协议离婚”,这合理合法吗?吴杰为此找到了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给吴雅办理离婚手续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我,当时夫妻双方均未表示女方患有精神疾病,如果知道一方有精神疾病,是不会为其办理离婚的”。


  
婚姻登记员:女方没有表现出任何神智异常
  带着吴杰的疑问,8月2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了湘潭市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处主任王宏图告诉记者,去年9月28日上午,李铭与吴雅确实在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
  “他们来了两趟。一开始是9月27日下午,他们说要申请离婚,婚姻登记员冯娇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在审核基本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过程中,发现男女双方户口信息不符合要求。冯娇分别与他们沟通,指出证件不合要求处,并告知他们需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新户口信息。”王宏图说,当天双方当事人未能办理离婚,“第二天上午,他们又再次带着更正好的户口本来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冯娇依法依规接程序为他们办理了离婚”。
  记者随后采访了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员冯娇。她表示,确实是她为李铭与吴雅办理的离婚登记手续。“9月28日他们再来的时候,我依法依规接程序重新审核了证件,并对当事人双方分别做了询问笔录,他们双方填写了离婚登记声明书。我也指导提醒他们签订了离婚协议,完成各项签名按指纹流程。整个办理过程中,男女双方都确认没有影响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且无论是询问笔录还是填写离婚声明等文书,最后签字按指纹,女方都是自己独立完成,认知清楚,没有表现出任何神智异常。”
  冯娇说,按照规定,婚姻登记处只能受理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申请。作为婚姻登记员,她此前也曾遇到过多起涉及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史当事人的离婚案例,“每年我们都会排除四五例这样的案例”。冯娇告诉记者,整个离婚的流程办理下来大约需要1个小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在询问、笔录、收集资料、填表等程序中反复确定离婚是否是当事双方的真实意图表达,并仔细观察和排除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情况”。
  
婚姻登记处:离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在婚姻登记处为李铭与吴雅办理了离婚登记后,吴杰持吴雅在湘潭市第五医院的住院出院证明及精神分裂症诊断书提出异议,称其姐姐吴雅有精神残疾,希望撤销此次离婚登记。
  8月20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吴杰提供的吴雅的精神科入院记录上,看到诸如“患者于2011年3月至2012年先后两次在我院住院治疗,均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出院后有乱语,阵发性冲动行为,因拒服药,致病情反反复复”“其父母都有精神病,无人照顾,于2015年1月长期在我院住院治疗”等描述。
  对此,雨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王宏图认为,该处依法办理李铭、吴雅二人的离婚登记,程序完整没有瑕疵,尽到审慎责任,合法有效,“我们向吴杰先生做了详细说明,并提供了当时办事过程的清晰完整录像,整个离婚登记依法依规。同时,我们也告知了吴杰可以采取法院起诉的后续处理途径”。
  吴杰则告诉记者,目前他的父母和姐姐三名亲人都住在精神病院,全靠他一人在深圳打工支撑,“虽然医院考虑到我们家的实际情况,出于人道主义暂时没有收取医疗费用,但每年我要交15000元左右的伙食费”。吴杰还说,目前,姐姐吴雅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医生告诉我,她的心脏也不大好”。
  “姐姐根本就不知道离婚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什么,每次我过去看她,她都问我‘李铭怎么没来看我?’”吴杰说,他希望能帮助姐姐争取她的合法权益,“不是说不能离婚,但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合理处理财产等问题”。
  
律师:可提起行政诉讼撤销离婚登记
  目前,吴杰已在湘潭市残联的指导下,找到了湖南明逸律师事务所律师扶婷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为此,扶婷也就吴雅目前的情况进行了解答。
  Q精神疾病患者治疗期间被带去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合法?
  A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到民政部门要求离婚的不予受理。患有精神疾病的吴雅在医院治疗期间被李铭带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应当不予受理;民政局向李铭和吴雅核发离婚证的主要证据不足,吴雅的监护人可依法代她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离婚登记。
  Q李铭和吴雅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以及协议书中“如今后发生争执,登记部门不受理申诉案”的条款是否合法?
  A作为精神病人的吴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Q李铭和吴雅的“离婚风波”里还有哪些法律解读?
  A与罹患精神疾病的配偶是不能通过协议来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而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如果当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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