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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11月29日> > 总第2841期 > 17 > 新闻内容
冬季应严防爱车“上火”
新闻作者:刘琦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刘琦)近日,在长沙三一大道世界之窗路段发生一起小车发生自燃事故。对此长沙交警提醒车主,冬季也要严防汽车“上火”。
  据交警介绍,此次小车最初是引擎盖部位起火,随后整个车身迅速被大火吞没,最终消防员赶到现场才扑灭大火。
  消防部门提醒,冬季汽车发生自燃事故,主要是油路、电路、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由于车辆线路老化或破损,容易导致短路;车辆油路出现问题,漏油或漏液也易出现自燃。此外,车内如有易燃易爆物品,在车辆遭受撞击时也十分容易起火。为防止车辆自燃事故发生,车主平时勿在车内放置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要按时对车辆进行保养,检查油路和线路,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也不要追求个性盲目改装车辆。
  交警部门也提醒,水温过高、仪表灯不亮,车身有异味、出现烟雾等都是汽车自燃的征兆,其中车身出现异味及仪表灯不亮需要特别注意,遇到这些情况要马上找安全的地方停车并切断电源,必要时拨打119、122等电话报警求助。一旦发生自燃事故,车内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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