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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走路纳入考核”,路子对了步子别错了
新闻作者:文/ 郭元鹏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各位上班族,如果把员工每日步数纳入工资考核,你们怎么看?小C是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员工,如今她就遇到了困扰。“上个月我没完成步数任务,差了10000多步被扣了100多元,好心痛啊!”对于小C而言,每天步数刷榜的意义不在于攀比,而是真真实实的现金。
  (11月28日《信息时报》)
  广州这家企业,给员工制定了“走路任务”,每个员工每个月必须走满18万步,如果没有完成“走路任务”,则需要依据考核情况,从工资里扣除一定资金。可以说,这种规定是善意的。工作很重要,健康更重要。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关注职工健康是理念的进步。
  走路是最健康的锻炼方式之一,“步数考核”是关注职工健康的好创意、好形式。然而,更应该搞清楚一件事情,“步数考核”的方式是不是存在问题?考核方式是没有问题的,而有问题的是“处罚工资”。
  大家都知道,在民营企业,职工工资都是“干出来的”,这都是职工的钱。那么,职工的钱就应该装进职工的腰包,岂能以“步数不够”的名义进行克扣?可以这样说,即便职工“一步没走”,企业也无权因此“处罚工资”,因为他们没有违法,他们没有侵害企业利益,企业也就无权处罚职工的工资了。
  当然,笔者并非是说“步数考核”没有意义。其实,“步数考核”的“走路任务”并不多,每个月的“走路任务”是18万步,按照一个月30天计算,每一天也就是6000步,这对于大多数职工来说,是可以轻松实现的。职工也应该有理智的态度,而不是埋怨。毕竟身体是自己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种意识必须扎根在心里。目前,正在打造“健康中国”,“步数考核”具有广泛意义。
  不过,对于企业的“步数考核”,笔者还是有个建议的。既然是关心职工的健康,倒不如“把好事办好”。何不把“处罚”变成“奖励”?企业可以从企业的“体育经费”、“工会经费”里拿出一部分资金,也可以专门划拨一笔“锻炼奖金”,对于完成“走路任务”的职工进行奖励。虽然说,企业会因此承担一定的经济费用,可是这笔钱花的也是值得的,能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真心关爱,把企业当家。
  “步数不够罚工资”,鼓励运动何不把处罚变奖励?路子对了步子别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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