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的一天早上,我跟往常一样,在食堂吃完早餐后就快步往司法所办公室走去,老远就看见门口有位老人徘徊的身影,走近一看,才发现是胜利村的李大妈。
李大妈一见到我就说:“袁所长,我上辈子不知是造了什么孽,嫁了两个丈夫,生养了6个孩子,到头来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管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来找你,如果你也帮不了我,我也就没有什么活头了!”话没说完,李大妈就淌下泪来。
李大妈今年已经77岁,与前夫生有3个儿子。后因丈夫病故,为了生活,当年26岁的李大妈1977年改嫁给邻村吴爹爹,又生育了三个女儿。
虽然改嫁,李大妈也没有不管前夫去世后留下的三个儿子。三天两头回去看三个儿子不说,吃的用的也总会接济这三个孩子,直到他们都成年。
两年前,吴爹爹病故了,李大妈失去了最重要的生活依靠。不仅生活一下变得非常困难,她也被查出了糖尿病、心肺病等多种疾病,失去了劳动能力。
但她面临的困境是,三个女儿的家境都较为贫寒,对她爱莫能助。而那三个儿子,虽然她多次托人去找他们,希望儿子们能够尽一点赡养义务,却没有下文。
听完李大妈的哭诉,我紧握着她的手,安慰她,叫她别着急,先好好休养,我会来帮她做三个儿子的工作。
送别李大妈,我立刻来到胜利村走访调查。从村民和村干部口中我了解到:李大妈与吴爹爹生的三个女儿,一个得了子宫癌正在做化疗,早已用光了家庭积蓄,目前靠低保生活;一个远嫁贵州偏远乡村,这些年音讯稀少;还有一个本来家庭条件还可以,丈夫却因为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羁押在看守所,还没宣判,一家人都在为此事操心焦虑不已。三个女儿基本都自顾不暇,根本顾不上李大妈。
至于李大妈与前夫所生的三个儿子,一个买了卡车跑运输,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个在家做乡村医生开了诊所,收入稳定;还有一个注册开了家建筑公司,收入颇丰。
三个儿子都有良好的经济条件,为什么不愿赡养自己的母亲呢?
我找到他们三兄弟,分别和他们进行了深入的交谈。通过交流,我了解到,原来在湘中农村地区自古流传着 “嫁出去的娘,倒掉的墙”,“下堂不认母,雷公不打我”的封建陈腐礼教观。三个儿子受这些观念影响,认为李大妈在他们年少时候就改嫁给吴爹爹,是丢了他们的脸,现在李大妈不是李家的人了,他们自然没有义务要赡养她。
找到了问题根源,经过周详的思考,我把三个儿子召集到一起。我对他们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父母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你们现在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老人事实上的遗弃,继续发展下去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会涉嫌遗弃罪,那就是触犯刑法。”
三个儿子听到或许承担刑事责任,都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抓住时机进一步说,你们的亲生父亲去世时,李大妈才二十多岁,在当年“评工分分粮食”的大集体年代,她一个女人要拉扯三个孩子多不容易, 她虽然改嫁了,也是生活所迫,目的是为了把你们拉扯大啊!当年她没有抛弃你们,而是坚强地选择继续抚养你们,可以说,没有她就没有你们三个。
听了我的话,三个儿子渐渐有所动容,我继续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都知道感恩父母、孝敬长辈的道理,难道我们连动物都不如?如果你们仍以老观念为由拒绝赡养她,不仅法律不允许,也会遭受道德舆论的谴责,你们的良心真的能安?”
这番话还没有讲完,三个大老爷们都默不作声了。
我继续趁热打铁,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商量,三兄弟达成了协议。由于母亲有病,住在开诊所的老二家比较方便、适宜,其他两人每人每年支付给李大妈6000元赡养费,并共同分担医药费。当下老二就开车将李大妈接回家,李大妈终于能够安享晚年了。
看到李大妈舒展开来的笑脸,我也笑了。
作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既要坚持依法调解,又要注重以德感化,真正做到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
人民调解员风采
袁又新,现任岳阳县筻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岳阳县司法局筻口司法所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8年,调解纠纷近800起。曾获得“岳阳县人民政府嘉奖”,被评为“岳阳县人民政府年度考核先进个人”、“岳阳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