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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租房也能享受当地优质教育资源
新闻作者:章清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章清清)记者9月17日从长沙市住建委获悉,长沙市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自9月1日起施行。继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后,长沙市也正式加入“租购并举”城市行列。
  长沙市拥有优质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对外地特别是省内购房者的吸引力不断增大。随着人口持续流入,住房租赁需求不断增长。租房能否享受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待遇问题,也日益受到更多人关注。这次出台的方案规定,长期租赁、持居住证(合法就业)且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按规定在长沙市享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法定监护人唯一租赁住房所在地作为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网签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具体细则将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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