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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9月20日> > 总第2832期 > 16 > 新闻内容
开车违章,花式处罚是不是花架子
新闻作者: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朋友圈认错集赞、举牌“罚站”、“以身试灯”、“扮”交警站岗……如果告诉你,这是你在交通违法时,要接受的处罚,你愿意做吗?
  近日,长沙交警为治理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出台一系列“体验式”教育“新招”,用“花式处罚”方式,代替扣分、罚款。
  这些新出炉的处罚方式,会比扣分罚款更好用?司机们尝试了之后是否会改变不良驾驶习惯?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跟着交警走进处罚现场一探究竟。
  开车玩手机,朋友圈认错集赞免处罚
  “‘二选一’的选项——要么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并说明怎样文明行车,待集满20个赞后,方可免于处罚;要么选择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说。
  9月14日,司机匡苹(化名)在经过长沙市侯家塘立交桥下时,因驾车玩手机被交警查获。交警在对其进行处罚时给出了两个选项,匡苹没有犹豫,当即选择集赞免罚。之后,他便在微信朋友圈上传了这样一段话:“我今天开车接听电话被交警查获,现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请大家给我点20个赞并监督我。”
  这种“新型处罚”方式有效吗?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解释称:“为了让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行车使用手机的危害,我们对处罚方式进行了创新。而通过这几天来开展的整治行动发现,对于这种新型处罚方式,驾驶员都愿意配合执行,他们也觉得,这种处罚方式既能规范自己的安全文明出行,又能引导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骑车闯红灯,“罚站”举牌20分钟
  “骑电动车闯红灯,可以不罚款,但要被‘罚站’!”肖强透露,此前,针对市民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以及行人不走过街设施、翻越护栏、闯灯横路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长沙交警部门启动了一种特殊的轻微交通违法体验式教育方式——民警可不扣车、不罚款,但当事人要在路口持交通安全宣传牌宣传1小时。
  “第一个接受举牌体验教育的,是名女司机。”据肖强介绍,长沙市民刘倩(化名)因骑电动车搭载成年人,并在岳麓区枫林路金星路口处闯红灯而被交警拦下。
  刘倩本以为要被扣车、罚款,交警却说可以选择举牌体验。为了免于被扣车、罚款,刘倩接受了处罚。结果,被“罚站”不到20分钟,她全身就被汗水浸湿。不过,刘倩临走前认为:“这种处罚比罚款印象更深刻,以后再也不会闯红灯了!”
  肖强表示,让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举牌罚站是人性化执法的一种创新,将更侧重对轻微交通违法的警示教育和文明交通引导宣传。同时,也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市民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滥用远光灯,“以身试灯”罚看1分钟
  早前,长沙交警天心大队在橘子洲大桥东开展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专项整治行动。当时,长沙司机张先生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而被交警拦下。在民警与其交流后,张先生得知只要坐在自己车前被远光灯照射1分钟就不被扣分、罚款,他便主动穿上了民警拿过来的反光背心,坐到了指定椅子上。然而,这种“体验式”教育没体验多久,张先生就直呼“受不了”。
  “当时,他被远光灯直射才过了10秒钟,就连连说‘眼睛涨!不行了’,之后,他又坚持看了一会,但又低下了头,一手挡住光源,一手擦着眼睛。原来,因受光线刺激,他开始流泪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心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张杰明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张先生在远光灯前坐了30多秒后,民警出于安全考虑,便示意他回到车上。
  不过,对于这种“体验式”教育,张先生觉得很有必要:“这样教育一下挺好的,以后我肯定记得关远光灯。”
  张杰明提醒,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会车时会让来车驾驶人瞬间致盲,同时也妨碍其他车辆驾驶人及行人、非机动车对道路宽度、来车速度、距离等交通情况的判断。“在光线不好的道路行车,放慢车速比开启远光灯更安全。如果路上遇到对方车辆开了远光灯,可以通过远、近灯光转换来提醒对方关闭远光灯,切勿‘以暴制暴’相互照射,形成恶性循环。”
  不礼让行人,换位体验
  斑马线不让行、不减速,还鸣喇叭催促行人……针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福大队曾在营盘路黄兴路口开展“体验式”教育整治行动。
  “我们将那些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请’下车,让他们体验当行人过马路时,车辆让行的感觉。并让他们穿上劝导员的衣服参与劝导。”9月17日,开福交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李睿智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回忆称,当天上午9时许,一辆银色小轿车从蔡锷路方向驶来,该车在过斑马线不但没有减速,还按喇叭催促行人。随后,民警将其拦下。
  为了让车主换位体验,李睿智随即邀请李先生体验过斑马线——之后,待穿上印有“体验式劝导”字样的背心,李先生瞄了一眼路面,便向马路对面走去。走到一半,一辆小车开过来,减速在李先生面前停下,李先生停了一下,确定没问题后快速走了过去。
  通过这次体验后,李先生直言“以前总觉得无所谓,现在体验到了。如果机动车礼让的话,对行人安全是一种很负责的行为”。
  李睿智提醒:“即使在没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也应该减速行驶,以防行人突然出现发生意外。”
  外卖小哥交通违法,罚站岗1小时
  一到饭点,为了争分夺秒送餐,外卖小哥通常会骑着电动车穿梭在长沙的大街小巷。而他们经常忽视交通安全,从而出现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4月10日,外卖小哥曾宁(化名)因赶着送外卖,便驾车行驶到更易调头的机动车道等红绿灯,却浑然不觉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天心交警大队民警郭斌将曾宁的电动车扣下后,先开警车将他和外卖箱按时送往了指定地点。之后,曾宁就在交警部门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学习法律知识,并体验式站岗1小时后,才拿回自己的电动车。
  “我们一个月就能接到两三起外卖小哥发生交通事故的警情。”郭斌解释,之所以让曾宁“体验式”站岗1小时,也是为其安全着想。“希望快递、外卖行业的配送员要珍爱生命,做到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专家解析】
  “体验式”教育有助交通守法
  陈怡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专家)
  对于长沙交警创新的种种“体验式”教育新招,或许有人会认为交警的这种做法侵犯了违法者的尊严,甚至,还有律师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若未导致损害结果,可由交警处以口头警告或罚款”,认为朋友圈认错集赞、举牌“罚站”、“以身试灯”、站岗和换位体验等超出了法律的规定,交警没有这个权力。
  其实,相对于以上的“体验式”教育,动不动就罚款反而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感。有时候,罚款真的难以起到教育的作用。因为被罚者往往认为罚款就是一点钱的事,社会也认为警察通过罚款在增收,相反激起社会民众的抵触。
  像朋友圈认错集赞、举牌“罚站”、“以身试灯”、站岗和换位体验,交警为治理交通违法,确实也算绞尽脑汁,尽管存在非议,但教育的效果却立竿见影,社会也相对能接受。
  实际上,“体验式”教育处罚方式避免了简单粗暴执法可能带来的暴力抗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回归到执法的初衷:执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整体秩序,要让违法人心服口服,确保执法效果入脑入心。而通过“体验式”教育处罚,能加深违法车主以及所有人的守法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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