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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晚托班”是教育公益责任的延伸
新闻作者:文/李英锋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学期,孩子放学后到底交给谁管?”杭师附小率先推出晚托班,可能让其他小学的家长有些羡慕。其实大家都不用着急,记者从杭州教育部门了解到,杭城小学需要在开学后的第三周全面实行学后托管服务,最迟也就是到9月17日。
  (9月4日《钱江晚报》)
  近年来,各地小学普遍调早了下午放学时间,在三四点钟左右,小学生们就陆续放学了。尽管学校早放学的用意在于减少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减轻负担,但客观上给很多家长出了一道不小的难题。彼时距离家长下班尚有一两个小时,请假接孩子很不方便,如果家里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友帮忙接送,孩子在放学之后就将陷入“管护空档期”。显然,这是家长不愿看到的,也是学校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家长可以把孩子交给校外托管机构。但托管机构良莠不齐,有的藏身于居民小区和写字楼内,有的属于家庭作坊式经营,不论是机构还是从业人员均没有手续,管理教育行为很不规范,且存在消防、食品安全、治安等风险,难以让人放心。不少托管机构其实就是变相的培训班、辅导班,反倒加重了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另外,校外托管机构每月几百上千元的收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学校针对放学后的小学生实行免费晚托,则给小学生提供了一个好“归宿”,去了家长们的一块心病。学校安全、环境好,文体设施齐全,有利于小学生开展各项活动,教职人员负责任,对学生们也比较熟悉。杭州此次推广“校内晚托班”的最大特色是“不上基础性文化课、不按行政班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显然,这“三不原则”给“晚托班”的功能定了调,确保“晚托班”不是“晚下课”,不是辅导班,不延长实质教学时间,不加重孩子们的负担。一些学校计划在“晚托班”开班后组织学生进行体育活动、自主兴趣活动、做家庭作业等,这样的安排尊重了学生们的意愿,也符合教育规律,能让学生充实快乐。“校内晚托班”奉行自愿原则,并非强制,家长可以申请孩子入班,也可以接孩子回家,或者将孩子交由其它校外机构托管,家长或学生的自主选择权能得到充分尊重。
  由政府兜底的免费“校内晚托班”是教育公益责任的延伸,是切中民生需求的一件实事。目前,一些地方相继对小学晚托服务进行了探索和尝试,比如,93%以上的上海公办小学都为确有需求的学生开设了晚托服务,包括“快乐30分”拓展活动和校内看护两项内容。福建部分地区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学生课后服务。这些措施都能缓解“家长上班接孩子难”的痛点,能有效衔接学生的在校时间和回家时间,都是可行的。笔者以为,政府有必要归纳地方的“校内晚托班”经验,用制度甚至法律的形式对“校内晚托班”的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义务范围、管护内容与形式、管护时间、管护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明确,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广公益“晚托班”服务,使公益“晚托班”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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