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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热晕了,能算“病驾”免责吗
新闻作者: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烈日炎炎,热浪袭人。不少司机进入暴晒数小时的汽车时,首先就是关车门,然后发动汽车打开空调赶快降温。但就是这个最常见的动作,让家住长沙市开福区双湾国际小区的梁文,因热晕而发生车祸。
  为何车内开了空调,司机还被热晕了呢?遇到这种情况,司机是否算是“病驾”,能被免责?长沙交警和汽车专家给出了这样的解读。
  
开空调致头晕,司机撞豪车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福大队交警在芙蓉北路与金霞路交汇处巡逻执勤时处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
  当交警赶到事发现场后发现,一辆崭新的比亚迪轿车,横停在马路中间,车头严重受损,而在肇事车辆前方数米远外,一辆宝马5系轿车因遭遇后方强烈撞击,车尾完全变形。
  交警问询肇事司机梁文时,他无奈地解释:“我是正常驾驶汽车,但开车一段时间后头发晕,最终手脚不受控制导致事故发生。”
  好端端的开车,为何突然头晕呢?交警现场经过多方查证后发现,是汽车空调惹的祸。
  原来,当天中午梁文因赶时间出门,没有等停放在太阳下的汽车充分散热,就开车上路了。“上车时我感觉车内被热浪包围,就把汽车空调打到最大档对着自己吹。”车开没多久,梁文就感觉头发晕、胸口很闷。随着晕眩程度加重并伴有疼痛症状,梁文的手脚也不受控制,最后,他竟然晕倒在车上,因此导致了车祸发生。
  交警查明事故原因后,发现梁文头部和大腿上因擦破皮正在流血,就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几天后,交警对这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梁文负全责。
  
吹空调眩晕非“病驾”需担责
  因为突然发病,导致车祸发生,梁文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提出疑惑:“我这是否属于‘病驾’,可以免除责任呢?”
  “严格来讲,梁文的情况不属于‘病驾’。虽然事故原因非他能控制,但因危及公共安全,且存在驾驶操作上的过失,他理应担责。”8月20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肖强向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解释。
  对于梁文发生的这类情况,肖强称是有原由的。“当车辆在烈日下暴晒,车内温度非常高时,随着司机发动汽车,发动机怠速运转,汽油燃烧不完全,就会产生一氧化碳。再加上汽车密封性能较好,热气和废气很难排出去,就导致了司机中毒晕倒。”
  肖强补充说,如果梁文并非开空调而是因患病导致昏厥,一旦引发交通事故,他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遇“病驾”怎样处理
  对于“病驾”这个概念,很多司机并不理解。
  肖强解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主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隐瞒病情获得驾驶证并上路,就属于“病驾”。
  肖强表示,如果司机开车是在不知自身患病的情况下突然发病致昏厥,这种情况也不属于“病驾”,因此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造成事故的责任不能避免。至于司机是否对自身病症知情,只能依据个人的“坦白”。“因为,针对驾驶员的体检主要是以视力、辨色力、听力、四肢能力等检查为基础,而其他疾病需要驾驶员自行申告。不过,很少有司机会在‘是否患有禁驾疾病’一栏中填‘是’。”
  那么,如果司机在驾驶中突发病情,该如何处理?对此,肖强建议,如果司机在慢车道上行驶,且还有意识和自控能力,应把车辆停靠在安全区域,同时打开双闪灯求助。一般情况下,司机在开车前,应注意考虑自身身体条件,一旦发现自己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不适宜驾驶时,最好不要勉强上路驾驶。如果带着“亚健康”的身体驾驶,就像给车上安装了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将随时危及自身和车内乘客的安全。
  
上车立即开空调,很伤车
  “一上车就把空调开到最大,这种做法是错误的!”8月20日下午,湖南宝马会车友俱乐部汽修师张涛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司机在大热天上车就开空调,这种操作不但容易导致头晕,还很伤车。“因为汽车在刚启动时,发动机还没有达到良好的状态,如果这时候打开空调,会增加发动机的负荷。”
  张涛介绍,当汽车遭遇暴晒后,司机不要急于上车,而应先打开车辆的四门,通风散热气;或者,把一侧的窗户打开,另一侧将车门开关数次左右,让车内空气发生流动,以此降低温度。
  “当热风排出后,司机可进入车内,打开车窗同时将汽车风机打开,吹自然风几分钟后,再开启‘A/C’空调键。”张涛提醒,司机一定要先打开空调外循环几分钟后,再切换成内循环模式。“打开外循环会使空调的出风温度更低,这样既润滑了发动机,又使空调制冷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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