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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陈年积案,妇联助力破解“执行难”
新闻作者:文:谷晓君(张家界桑植县妇联主任科员)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难,一直是当事人及法院较为头疼的问题。最近,桑植县妇联成功破解了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难问题,跨时9年的积案得到解决,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邻里间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今年5月,县妇联综治专干对精准扶贫对象逐个进行电话模拟民调的时候,发现刘某某在回答民调问卷中“请您对当地政法部门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这一问题时,对公检法司统统回答“非常不满意”。
  通过细致的追问跟踪,我们了解到,2009年12月9日中午,家住走马坪乡的彭某应本村刘某某、黎某某的邀请,驾车从桑植县小溪口接刘某某的女儿回家,途中发生意外,导致刘某某女儿死亡。事发后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附带民事赔偿刘某某、黎某某85273元。
  而彭某在支付两万元后,拒不支付剩余的赔偿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余下的4万余元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止程序。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一度认为自己的权利已无期望得到实现,由此也对公检法司部门产生偏见。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县妇联党组当即研究决定,由结对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了解和核实情况。通过努力,掌握了被执行人彭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彭某曾于今年3月份回家建房。我们立即在村支两委的协助下,将线索和信息报告给了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之后,我们又协调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彭某家中,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耐心的调解下,邻里同坐一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愿意放弃部分标的,被执行人当场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一起陈年积案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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