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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人士称警车占用残疾人专用车位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 首席记者 谭里和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们的残疾人专用车位被检察院的警车占了!”7月17日中午13时许,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接到肢残人驾驶员刘先生的电话称,在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负二楼地下停车库里,唯一的一个残疾人专用停车位被一辆标示检察系统的警车占用。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随后通过今日女报全媒体进行了报道。报道发出不到半小时,相关方面立即回应,警车驾驶员也很快赶来移车,并深表歉意。
  当天中午,刘先生诉称:“长沙市公共停车场残疾人专用车位原本就很少,且经常被占用,这次警车占用就更是不应该。”
  接到投诉后,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来到刘先生反映的律政服务大楼负二楼停车场,记者在现场发现,在紧靠电梯口处,一个设计标准且挂有醒目标牌“无障碍停车位”的停车位上,停着一台车牌号为“湘·Bxxx警”的警车,该警车的侧面显示其属“检察”系统。经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核实,该警车归属娄底市检察系统。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障碍停车位仅允许残障人士驾使的机动车专用,其它机动车不能在这种泊位中停靠,如果交警发现有占用无障碍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将对其按照乱停车进行处罚。
  随后,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通过凤网、今日女报微博等多平台报道了该辆警车的违停行为。
  报道发出不到半小时,湖南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便联系到今日女报谭里和工作室记者,称“高度重视,正在核实”。而娄底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看到报道后,立即给违停警车司机打去电话,指示“马上移车”。
  警车挪位后,警车驾驶员解释道,因车位紧张,保安引导停车,并非故意侵占,深表歉意。
  一名检察系统的干部对记者直言:“执法机关本应该带头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警车的违停行为实在不应该,媒体批评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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