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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变“水房”,房屋“先天不足”谁负责
新闻作者:文: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6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地面被污水覆盖,水里到处都是泥垢、绿苔等物,屋顶的墙角也满是被水渍浸泡的痕迹……这是7月23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长沙市民邓钰兰家中看到的情况。
  家住长沙市麓谷小镇(乐谷园)小区的她如今“有家不能回”,原因就在于,入住不满一年的新房,房屋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下水道一堵,家里就跟着遭了殃!
  邓钰兰告诉记者,这套房是她于2016年6月购置的。2017年4月,才将新房装修完入住。平日自己经常出差,家里大多数时间都没人,“结果下水道堵了,污水把房子和家具都泡坏了”!
  面对因漏水损坏的房屋,邓钰兰认为是房屋设计和质量的问题,她希望物业和开发商给她解决。她想过三个解决方案:一是置换同类型房子一套,并赔偿屋内物品和其他经济损失;二是以目前市场价回购她的房屋和屋内物品,合计112.17万元;三是将污水清除,墙面、地板恢复原样后再赔偿物品置换费、误工费等共计45万余元。
  如今,长沙市麓谷小镇(乐谷园)小区的开发商已经撤场,物业又是如何看待邓钰兰诉求的呢?
  7月24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联系上了长沙中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马经理。马经理表示,邓钰兰家中进水确实是小区设计有瑕疵导致的,公司愿意承担责任并配合业主处理,但目前业主提出的三点诉求“难以满足”——小区房屋已全部售完,换房诉求行不通;要公司以112.17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回收,更不现实,毕竟业主当时买房的价格远低于现在的诉求价;至于45万元的赔偿费则太高,因为业主家中的部分电器,如空调、电视都没受影响,这些不应索赔。
  马经理透露,针对业主邓钰兰家中进水的情况,公司愿意将其房屋恢复至购房时的精装修状态。另外,业主家中被水泡坏的家具电器,公司将按其品牌、型号等进行换新,并在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给予一定补偿。如果业主不满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可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法律途径来索赔。
  ■说法
  排水不当致堵塞,造成损失应赔偿
  陈健(湖南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查明小区房屋进水与房屋设计存在直接关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或物业服务企业排查出问题的根源。如果因下水道堵塞影响业主生活,业主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给业主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业主和小区就赔偿款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过错和受损物品进行鉴定。除此之外,也可向法院起诉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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