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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生育,要实现“精准刺激”
新闻作者:文/段思平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日前,辽宁省印发《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总和生育率提高一倍,并对生育子女家庭给予多方奖励,引发热议。今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已组织专家,研究奖励生育的可能性,测算对不同孩次家庭给予奖励,所能带来对刺激生育的不同效果。这项研究预计将在年底完成,届时可能上报有关部门。
  (7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两年多了,可“生育潮”并未如期到来。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国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比2016年还减少了63万人。虽然“二孩”政策效应正在释放,但人们总体生育意愿并不强。全国妇联对10省份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访的一孩家庭中,有生育第二个孩子意愿的仅占20.5%。
  究竟怎样的政策才能拯救民众低迷的生育意愿呢?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生育率降下去相对容易,提升起来比较困难。比如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都有包括现金奖励在内的多项生育鼓励措施,但近些年来并未取得显著效果。综合来看,奖励生育,需要做到“精准刺激”,真正瞄准夫妻不愿生育的痛点,从多方面解决人们对于生育的顾虑。
  首先,要降低生孩子的绝对成本。当前,生育保险已涵盖了住院及产检报销、生育津贴等多个部分,应该说已经为生育家庭减少了一部分经济负担。接下来还有必要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生育津贴的补助力度。同时,可以探索个人所得税减免和现金补贴的方式,对生育孩子的高收入家庭减免个人所得税,对较低收入者发放现金补贴。
  其次,要减少生孩子的机会成本。当前很多女性生育意愿低,并不完全是因为“养不起”,而是生产及后续的养育会对职业发展带来阻碍,削弱自己的职场竞争力。显然,这不是卫健委一个部门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托育服务体系以降低女性为生育放弃工作的可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职场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等等。
  当前,提升国民生育率、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已经刻不容缓。辽宁的政策探索值得肯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奖励生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也不能仅仅浮于表面,而要真正对应人们的关切,将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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