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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开出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
新闻作者:田欢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田欢)“江某,我是木江坪镇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现在就你多次暴力殴打刘某事件,向你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规定,我们对你给予告诫,要求你立即停止家暴不法行为,若再次实施家暴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近日,湘西州凤凰县木江坪镇派出所民警刘伟向江某送达了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据悉,这是该县发出的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
  据当事人刘某反映,近两三年来其丈夫江某长期在酒后对其实施家庭暴力。5月1日晚上10时许,刘某报警称被丈夫江某殴打,后经民警多次走访取证后,界定江某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派出所民警对江某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之后,受害人刘某在民警的回访中表示,丈夫江某慑于告诫书的效力,已多日未曾饮酒,且态度大为改观。
  凤凰县妇联主席黄伟表示,此次凤凰县出具首张‘家庭暴力告诫书’具有重大意义,将对家暴行为起到很强的震慑作用,也将在全县范围内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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