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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闹掰,法院为何“劝和不判离”
新闻作者:文、图:今日女报/凤网记者 陈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恋爱自由,婚姻自主。随着中国婚恋观念的改变,一些老年人也开始接受“不合适就离婚”的思想,甚至出现了不少“任性”甚至“奇葩”的离婚理由。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民政局见”都能被法院支持——6月13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一组老年人离婚纠纷案数据——自2009年至2017年,该院共受理206起老年人离婚纠纷案,其中只有12起准许离婚,成功比例不到6%。
  老年人离婚为什么往往不被“批准”呢?请跟着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去长沙市多家法院瞧瞧,法官的说法或许能给你答案……
  
老伴不陪跳广场舞,“夕阳伴侣”闹分手
长沙县人民法院:不准离
  携手大半辈子,人到老年反倒要离婚,为啥?理由可能真的千奇百怪!
  6月13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来到长沙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庭长杨柳青告诉记者:“老人任性闹分手,法院首先不同意!”
  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长沙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09年至2017年,该法院共受理206起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其中,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57起,准许离婚的却只有12起。杨柳青说,在这些婚姻案件中,涉及共同财产、兴趣爱好以及债务纠纷的矛盾是最常见的。
  说起受理的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中,杨柳青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对老夫妻——72岁的张大爷要和59岁的二婚老伴离婚,原因是“她不陪我跳广场舞”。
  “这么任性的离婚理由,我们首先是拒绝离婚诉求的。”杨柳青说,一番了解后得知,2016年7月,张大爷经人介绍,与刘奶奶“闪婚”了。虽是组合家庭,但老两口感情还挺好,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恩爱的日子一直持续到2017年7月,两人开始频繁吵架,还闹起了“同房分居”。原来,张大爷一直有夜间跳广场舞的习惯,但刘奶奶并不喜欢。
  “刘娭毑跟我们说,她不是不愿意陪同,是自己有严重的风湿病,运动过度就会四肢关节疼痛。”一个要跳一个不陪,两口子为此闹起了别扭。杨柳青说,老人年纪大了,性格就像孩子一样,吵架多了,就互不理睬,谁也不愿意哄对方。一气之下,张大爷向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调解期间,杨柳青听出了刘奶奶话中透露出“和老伴感情很好”的意思,“老人并不想离婚,估计是碍于面子”。于是,杨柳青拒绝了双方的离婚诉求,经调解,两位老人和好如初。
  
婚后得知老伴“有腋臭”,老太太闹离婚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不准离
  6月13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了解到一组2017年长沙市各级法院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的相关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沙市各级法院包括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心区人民法院、雨花区人民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等10家法院,共审理470起离婚纠纷案,其中,老年人离婚纠纷案只有6起,且全被拒绝离婚。
  “除了任性闹别扭,一些太奇葩的离婚诉求也是不被准许的。”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法官周长军就曾受理一起奇葩的老年人离婚纠纷案。
  65岁的文彬(化名)和54岁的李丽丽(化名)都是长沙人。2016年11月,两人经媒人介绍相识,相处一两个月后,双方都觉得“合得来”,便登记结婚了。可由于婚前交往时间短,两人相互了解并不充分,婚后朝夕相处,老两口的矛盾也随之显现。
  原来,文彬有严重的腋臭,只不过两人相识时正值冬季,低温掩盖了异味,又加之文彬刻意隐瞒,李丽丽这才毫不知情。可到了夏天,每当文彬外出回来脱去外套或打赤膊进屋后,整个房间很快会弥漫着一股异味。
  更巧的是,李丽丽有洁癖。一开始,李丽丽还唠叨着让文彬进屋就冲澡,洗干净后涂抹腋香剂再进房间,可时间一久,文彬就不再顺从,认为这是来自老伴的一种嫌弃。
  就这样,两人每天因为“异味”吵架,最终于2017年5月闹上法庭。可不论两人如何提交离婚诉求,法院都是拒绝的。
  周长军解释,夫妻间难免会出现矛盾,但双方应该包容和忍让。腋臭是可以缓解甚至治愈的,为这类事情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准许。此外,在夫妻间没有特别尖锐的矛盾,且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准许离婚。



说法>>
老伴要离婚,需证明“感情已破裂”
  宁洁(湖南融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老年人离婚主要存在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离婚后生活、继子女赡养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由于以前婚姻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农村文化落后,导致许多人没有婚姻登记。他们进入老年后离婚又再婚,多为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同居关系,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样就给老年人离婚的判决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另外,老年人离婚案中财产的处理要比年轻人离婚财产分割难,尤其是再婚老年人,多数既包含了与前夫或前妻及子女的财产,又包括了再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财产,并非简单的共有财产;而在子女赡养问题上,由于目前法律规定赡养案件需要单独起诉,也就是说,如果再婚老人又离婚时涉及继子女必须赡养的情形,就不能和离婚一并解决,还要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这无形中,也给离婚老人增加了获得赡养费的障碍。
  所以,不论老年夫妻起诉离婚的理由如何五花八门,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规定中的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还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像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买卖包办婚姻的、隐瞒患有精神病且未治愈结婚的等。
  需要提醒的是,与年轻人婚姻关系不同,老年人婚姻会围绕婚姻自身附带更多的社会问题,比如身体健康状况、子女纠纷、财产分配等。同时,因身体和心理承受原因,离婚对老年人产生的伤害会更大。
  因此,子女要对老人的情感世界进一步关注,对老人的生活要做到心中有数。不管是对于原本感情基础薄弱、缺乏沟通信任的原配老年夫妻,还是单独生活备感寂寞、在不深入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匆匆结合的再婚老年夫妻,当他们出现感情危机时,子女如果能及时沟通疏导,就能有效化解老年人之间的矛盾,帮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

拒绝任性“夕阳离婚”,有助社会稳定
  陈怡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专家)
  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夕阳离婚”的队伍日益扩大,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新兴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老年夫妻与年轻夫妻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大不同,年轻人多因一时冲动和感情用事而发生矛盾,老年夫妇多是因为双方多年性格不合,矛盾长期积累所致。当然,也有一部分是出于经济和生理差异等原因。此外,“退休综合征”也是影响老年夫妻合睦的一个因素。退休之后,没有了工作和子女的分心,又缺乏精神寄托,老人们的注意力都转移到生活的鸡毛蒜皮上,很容易发生矛盾,从而亮起了婚姻的“红灯”。
  法院拒绝因任性而起的“夕阳离婚”是有助于社会稳定,有助于老年人安享晚年的。一方面,通过调解沟通,让老人缓解了婚姻矛盾带来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也避免了老年孤寂、空虚、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出现。
  所以,老年夫妻相处不妨重新建立或调整相处模式。多以“包容和谦让”来自我调节,以“难得糊涂和顺其自然”当相处法则,以培养共同的生活情趣为出发点,重新找到晚年的幸福生活。同时,社区也应多关心“夕阳族”,发现矛盾要及时调解。只要全社会都形成关注、关心老年人的风气,“夕阳离婚”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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