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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
新闻作者:孟亚旭 李铁柱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孟亚旭 李铁柱)“在陕西米脂砍杀学生案、浙江杭州‘保姆放火案’、山东威海隧道校车纵火案、河南尉氏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等重大案件中,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及时准确有力指控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5月29日表示。
  当日的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占比较高。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目前,上海携程亲子园、南京爱德美幼儿园等虐童案已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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