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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实施机动车修理业实名制管理
新闻作者: 罗雅洁 通讯员 樊佩君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罗雅洁 通讯员 樊佩君)购票实名、寄递实名,如今修车也实名了。2月2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湖南已正式推行机动车修理业实名登记制度。今后,车主送修车辆时须出示二代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修理企业必须严格登记车辆、车主等信息。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介绍,今后公安机关对车主和修车企业都会提出相应的要求。首先,车主必须提供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汽修企业查验车主和车辆信息后,将其上传至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修车完毕后,汽修企业通知车主取车时,汽修企业还需登记上传取车人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今后不按规定登记、上传相关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汽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汽修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湖南省上牌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1207万余辆,发证驾驶人达到了1454万余人,而盗抢、套牌、走私车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如果能够将车主和车辆信息纳入治安管理工作,涉车违法犯罪行为或可得到有效甚至是精准的打击。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采集软件免费提供给汽修企业使用,省建设银行正在向全省汽修企业免费配发集身份证识别、银行卡读取、车辆牌照、信息采集上传于一体的智能终端设备,与信息系统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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