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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8年01月03日> > 总第2796期 > A04 > 新闻内容
元月起长沙须凭社保卡就医结算
新闻作者:李诗韵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李诗韵) 记者近日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所有长沙市参保人员必须凭社保卡享受待遇。也就是说,从下个月起,在长沙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需要统一使用社保卡进行个人身份认证,未通过社保卡联网认证的,将不能进行待遇结算。
  “已采集制卡信息还未领卡的市民,可以通过多个渠道查询制卡进度,尽快领卡”,市社保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已开放12333官网、12333热线、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沙人社12333”、智慧人社APP、长沙市人社局支付宝生活号及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多种方式提供社会保障卡进度查询服务。
  未采集个人信息的市民,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前往就近的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申办。应注意的是,在长沙市制作社保卡仅针对本市参保人员,16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本办理。7周岁以下儿童不强制要求申领社保卡,在协议医疗机构凭户口本即可享受待遇。参保人员不需要自己携带照片,办卡现场照相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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