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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 水源保护条例出台,湖南人喝水更靠谱
新闻作者:周楠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周楠)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湖南的饮用水水源保护从此穿上了法的“盔甲”。
  据了解,目前湖南省共有国家公布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43处,省政府公布的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4处,全省1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约3651处。
  该《条例》是一部规范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统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每月在门户网站或者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对如何防止和惩治乱倒垃圾等个人行为,条例要求建立巡查制度、报告制度、举报和投诉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向水体倾倒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物质的行为,条例规定,“由县级环保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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