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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 总第2788期 > A06 > 新闻内容
在韶山景区消费不满意,7天无理由退货
新闻作者:章清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物不满意7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这是网络购物的“特权”。那么,在实体店消费了还能有这样的“后悔权”吗?
  在韶山,这个“后悔”你可以有。
  今年5月,韶山出台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只要你发现买的东西买贵了或者对买的物品不满意,统统都能给你退并且还能先行赔付。据悉,这样的消费规则在湖南还是首创。
  那么,如今“七天无理由”在韶山景区运行得如何?近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就进行了体验。
  
体验:200元纪念品购买后现场无理由退款
  12月1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在去往韶山景区的路上,抬头就看到马路边蓝底白字的一个巨幅告示牌映入眼帘:“我们承诺:韶山旅游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制度”。驶往景区,这样醒目的提醒随处可见。
  到达景区后,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进景区入口处附近的一家纪念品销售店,拿起一尊200元左右的铜像询问店主,购买之后如果不满意是不是可以退?
  店主表示,那要先联系受理点的工作人员,由他们来负责交涉才行。
  记者随后以200元购买了此尊铜像,之后联系了韶山游客服务中心现场先行赔付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以七天无理由”要求退掉此尊铜像。韶山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核实了记者提供的购物小票后带记者来到该销售店,在和店主进行了一番交涉后,店主退回了记者的200元钱。
  据了解,今年5月,韶山出台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由韶山市人民政府设立赔付基金,对来韶游客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
  该制度规定:旅游消费者在韶山核心景区购买商品,对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不满意,可以在7天内向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或经营者申请无理由退货;商品存在瑕疵,商家不退货或不赔付的,或旅游消费者不便于出面的,以及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在食药工商质量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后按规定先行赔付。同时,鼓励韶山各商家作出更有利于旅游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为方便游客维权,韶山游客服务中心、毛泽东同志故居和毛泽东广场都设置了现场先行赔付受理点,12315、55666111两路热线24小时接受投诉举报。
  记者从韶山市食药工商质监局执法大队了解到自该制度试行以来至今,已处理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73起,金额1.57万元,办结率100%。韶山市食药工商质监局副局长章彦明告诉记者,从目前受理的情况来看,说明消费者在韶山的购物消费体验整体上是满意的,而我们推行这个政策也是倒逼商家能自我完善,诚信经营,共同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
  
限价:鲜花最高卖799元,“红烧肉”里肉要有800克
  据悉,为增加景区购物消费的透明度,韶山市还对景区的鲜花和部分纪念品制定了最高售价的规定。在“核心景区鲜花及花篮经营价格表”上,记者看到,最大的“竹条圈花篮”最高售价明确为799元,一枝花的价格是3元。
  在餐饮方面,对食物的克数还进行了明文规定和标识。像 “毛氏红烧肉”,对主料规定不能少于800克。
  同时,综合运用诚信企业“红黑榜”、二维码辅助监管系统等加大信息公示力度。游客只需在进饭店前使用微信扫一扫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获得详细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在食品安全中的高参与度。该系统今后还将在旅游纪念品店等市场主体中逐步推行。
  采访中,不少游客也对韶山景区推出的这一系列的举措纷纷点赞。“有这样的措施,旅游消费还有啥不放心的”、“让企业上红黑榜,督促了他们诚信经营,再也不怕服务打折扣了”。
  章彦明表示,为促进韶山市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管理,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从今年元月开始,韶山市就组建了由公安、物价、交通运输、城管、食药工商质量监管等数十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旅游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加大市场巡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诚信经营。
  “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来韶山的游客都游得开心、玩得愉快、逛得放心、吃得舒心。”章彦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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