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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当街掌掴亲生女也是家暴
新闻作者:文/汪代华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针对“河北廊坊一男子当街脚踏掌掴女童”一事,12月4日上午,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打人男子和被打女童是父女关系,女童无大碍,打人男子张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12月4日澎湃新闻)
  从有图有真相的画面来看,这名男子当街脚踏掌掴亲生女童的行为实在有点残忍,而且有点反常,笔者怀疑此人精神上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做一次精神鉴定。如果确实精神上有问题,那么应该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女童再次受到伤害,并剥夺其监护权。
  这一幕让人义愤。如果这名男子没有精神上的问题,那么此种当街脚踏掌掴幼女的行为属于严重的家暴行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系严重的家暴行为。打击严重的家暴早已有法可依,反家暴法主要管的家庭暴力。严重的构成虐待罪。
  在传统的家庭教育里,很多父母觉得孩子是我的,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和别人无关。如今有的父母错误地认为,孩子是我的私人财产,打骂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导致一些家长用针扎、用烟头烫、打伤孩子非常严重的暴力行为。诚然,父母批评孩子两句,只要不伤害未成年人的自尊、隐私、身体等基本原则,就不算家暴。但是超过这个度,比如让孩子罚跪、不给吃饭,甚至是暴力殴打孩子等行为就算是家暴。而在家庭中对孩子实施暴力,无论父母出于怎样的目的,其结果构成对孩子伤害的,都是属于家暴的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孩子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父亲有教育孩子的权力,但是没有“野蛮惩罚”孩子的权力,父母暴打亲生儿女同样违法。像这名父亲当街脚踏掌掴亲生女童,就属于严重的家暴,如果造成幼女身体伤害,将构成虐待儿童罪,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构成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父母和孩子都是平等的。陶行知先生说过:“教育是心心相映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父母应该明白,在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子女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心理学家认为,经常挨打的孩子,会感到孤独无援。尤其是父母当众打孩子,更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他往往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会自感“低人一等”,显得比较压抑、沉默,从而产生逆反心理。每个孩子都有自尊,经常挨打的孩子,自尊心受到损害,产生自卑,极容易走上自暴自弃之路,会把孩子引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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