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女报/凤网讯(记者 李诗韵)为进一步改善湖南省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近日,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将针对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黄标车严格实施限行。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各市州、县市区划定的限行区域和全省高速公路。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和重型载货汽车,认定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
|
|||||||||||||||||||||||||||||||||||
| CopyRight 2009-2012 © All Rights Reserved. | 备案号:湘B2-2009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