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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11月14日> > 总第2782期 > A02 > 新闻内容
国家体育总局:不得在烈士陵园跳广场舞
新闻作者:孙静波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女报/凤网讯(通讯员 孙静波)11月13日电,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体育部门要及时化解在广场舞健身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冲突。积极引导场地管理单位制定广场舞健身活动管理规范,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通过广场舞健身活动非法敛财、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因参加广场舞健身活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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